合同管理方式的转变
在现代,随着社会经济纵深发展,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相应地,合同管理方式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向创造价值和全过程管理的方向转变。
(一)合同前期管理方式的转变
1.提高识别风险能力。
风险识别是合同评审和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主动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后续将无法进一步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哪些是低层级可忽略的风险?哪些是中层级不影响合作但需要采取措施防控的风险?哪些是高层级直接影响到合作的风险?更没有办法作出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方案和建议。
企业的各个部门都应当具备并不断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而健全的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是及时识别、降低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主要风险需要依靠公司各个部门进行判断,根据合同交易方以及合同内容来分析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例如,合同相对人履约能力较差,那么主要风险就体现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问题上;合同标的物是否属于经营范围,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能力问题上。业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应主动发现风险,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发生对于公司造成间接损失和直接损失的程度。通过对比分析,确定主要风险,以主要风险为对象确定防范措施。另外,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为各个部门提供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的相关讲座以及培训。
只有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开展风险管理活动,公司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风险的损害程度,从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2.全面审查交易相对方。
任何合同都不能缺少相对方。能否选择最佳的相对方直接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和合同风险的防范。合同签订前对于交易相对方的审查主要包括:主体资格审查、信誉审查、履约能力审查等。但是实践中还是会出现诸如在签订合同时,不注意审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即使审查,也是流于表面形式,并未审查企业是否进行年审、是否被吊销、是否真实等问题,就匆忙与其签订合同,易导致所签订合同无效,或发生合同欺诈等法律纠纷;也会出现没有审查合同主体生产或经营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所签合同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例如,部分产品的生产、经营须特别许可或者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如相对方不具备这一能力会导致合同无效。还有不注意审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不注意审查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权限等问题。
对交易相对方的审核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履约能力是合同主体履行合同的物资条件和诚信度的统一。与没有履约能力者订立合同,就无法做到合同的全面、顺利履行,公司就很难实现自己的合同利益,甚至可能遭受损失。
对于相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以往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二是财产状况与融资能力。财产状况与融资能力关系到相对方的经营能力,可以根据其资产负债表、贷款情况等对其履约能力进行判断。三是相对方的行业信誉。这也是审查中要注意的,行业信誉是社会对一个企业的评价,因此在选择相对方时,应当注意审核相对方的信誉如何。需要注意的是审查要全面,不能片面化或者流于形式。
3.拟定严谨的合同文本。
合同是逻辑严密,文字严谨、简洁的法律文书,公司应该严谨地拟定合同文本,对所起草的合同条款、名词的含义都能做出明确的、无歧义的解释。例如,部分合同缺乏对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许多公司对合同的履行过于自信,对拟定合同条款中的解除条件并未或很少做出规定,导致事后出现问题,想解除合同既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依据,救济难以进行。公司之所以要重视严谨地拟定合同条款,除交易是通过合同履行来完成这一因素外,合同还是产生纠纷时最直接有利的书面证据,不完备的合同条款,将会给公司带来很多风险。
因此,在合同文本的拟定问题上,公司应该注意并尽可能地全面做到以下五点:
一是制定合同时,起草人应该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整个交易过程都要全面深入了解,避免无用条款的出现。
二是合同条款用词必须准确,避免因歧义语句、名词的出现而导致纠纷的产生。
三是不要出现应约未约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形,这样容易导致合同履行困难。要考虑周全,把可能发生的情形都写入合同,宁繁勿简。
四是违约条款必不可少,违约条款的制定既能督促相对方积极履行合同,又能够在产生纠纷时起到对守约方的补偿作用。
五是谨慎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通常为协商、仲裁、诉讼,选择时应优先考虑协商与诉讼。在我国仲裁机构公信力不足的情况下,仲裁“一裁终局”的特点容易造成被动的局面。同样,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则上应尽量选择己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实践中,不同的交易会产生不同的合同,关键在于公司的相关部门和法务部门能否从实际出发,拟定真正满足交易需求的合同文本,为合同的履行及企业实现合同目的提供保证。
(二)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管理
对公司而言,签订一个高质量的合同只是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其实,合同履行阶段才是最容易出现风险的阶段。合同签订前没有预料到的一些隐藏的风险,会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来。因此,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应贯穿于合同管理过程的始终,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通过对事中的风险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使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防范,保证后期双方均可以实现合同签订的目的,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
1.强化合同履行分析能力,建立合同风险预警机制。
目前合同履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法务人员和合同经办部门、人员缺乏对合同的深入研究,对于自己主办的合同并不熟悉,直到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的合同文件,没有提前做好甚至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法务人员和合同经办人员对合同要做到“烂熟于心”,经常研究对照合同,发现合同履行异常要及时汇报处理。
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会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公司应当建立合同风险预警机制,慎重对待履行异常,发现问题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合同管理的风险预警机制主要由四个方面构成:证据预警、履行预警、担保预警、诉讼预警。
(1)证据预警。主要指合同履行中双方往来的一些文件都要作为证据进行保存。凡是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发生改变的事项,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履行中的重要文书和函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履行合同中重要的情况说明,合同履行的催告或者通知等)是日后一旦产生纠纷最直接、最重要的书面证据,如果不注重法律文件的留存和权利义务的保护,肯定会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2)履行预警。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跟进掌握相对方的履行情况。这样做的目的是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止对方出现履约不能的情形。一旦发现相对方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的情形,如没有及时支付货款或者没有及时交付货物等,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并采取书面发函催告等方式维护权益。
(3)担保预警。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定期对担保物的情况进行检查。一旦担保物出现毁损、灭失、减损的现象,应及时要求担保人提供与担保合同标的额相对等的担保物。因此,只有对担保物的价值和完整性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才能及时发现其价值变动和物体变化的情况,并要求担保人提供其他的增信措施,防止出现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减少因担保人行为和市场变化带来的担保风险,以此维护公司的利益。
(4)诉讼预警。主要指要随时查询了解合同相对方涉诉的情况(包括相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情况)。一旦相对方因重大纠纷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合同履行监督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发出预警。重大纠纷往往费时费力,会严重影响一个公司的经营和信誉,因此,在相对方出现诉讼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选择有效的合同补救措施。
合同生效进入履行阶段后,随着情况的不断发展变化,有的合同条款已经无法满足当初的预期,因而对合同进行补救的情况还是会时常发生的。合同进行补救的最主要目的是保障合同能够继续顺利履行,同时挽救公司的合同利益以及防范合同风险。
合同补救的方式是多样的。主要包括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条款、解除合同等,这些都是履行阶段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对合同条款的补充变更抑或签订新的补充协议,都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的基础之上,协商一致是对变更合同条款及签订补充协议能否完成的前提条件。公司订立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合同的履行实现利益,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除无法达到预期的利益外,还有可能使公司遭受更大的损失。从公司的角度来说,这时候与其继续履行合同,还不如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也是补救方式之一。
公司想要实现自身的合同利益,在一定的程度上光有自身的积极性不行,还需要合同相对方的诚信履行。在合同相对方不履行或者不如约履行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进一步促使其履行合同,从而保障企业的合同利益。从理论上来说,相对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公司可以通过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众多的合同救济方式之中,仲裁或者诉讼是最为常见的救济方式,但是公司在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同时,还必须考虑时间、成本以及成功率等种种因素,并不是只要起诉就一定能够成功,获得胜诉后就可以获得利益。
在实践中,公司通过让步来换取相对方的履行,也不失为合同利益补救的一种方式。让步要通过协商,在不影响公司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以小的利益换取更大的利益的实现。但是采取此方法时也要特别注意,不能一味、无原则、没有底线地让步,而应当在得失之间选择最佳的补救方式。
(三)合同履行后管理方式的转变
1.重视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是公司极其重要的法律文件。但是,许多公司在合同履行完毕或者终止后,并不重视合同的归档工作,认为履行完毕即万事大吉。
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按照合同的类别以及签订时间等分门别类地进行归档。合同档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信息、合同正本(含附件)、合同审查意见书、授权委托书、合同履行、争议的情况说明、合同双方往来函件等。
公司之所以要重视合同的归档工作,主要是为了避免合同丢失、合同内容泄密或者合同被盗用的风险出现。控制此类风险,就必须要重视合同的管理与保存。公司要明确规定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规定合同借阅以及审批程序,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档案保管的情况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因此,要使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在合同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中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公司需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合同履行后管理工作中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专项进行管理。只有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提升至一个系统性的管理层面,才有益于助推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2.重视合同总结。
合同标的较大,或事关公司主业发展,或与新的客户签订的合同,可以称为重要合同。重要合同在履行终结或者解除后,应当由法务部门会同合同主办部门对合同的全过程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总结,总结经验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公司的合同目的得到实现后,企业管理人员也不能因此掉以轻心,合同管理的任务仍然没有结束。
合同总结要紧紧围绕合同的要约、签订概况、履行情况、违约及索赔情况,合同履行过程中失败的原因或者有创造性的地方来进行描述。合同总结不应该泛泛而谈,而是要做到对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透彻的分析,就问题产生的原因作出客观的说明。
合同总结,既要对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中失误的地方作出全面分析,找出原因,以利于吸取经验教训、少走弯路、少蒙受损失,也要对合同过程中好的做法进行全面分析,以利于企业在后续的工作中大力推广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总结不要掩饰过失或者避重就轻,出现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正视问题,而是一味地想通过粉饰太平的方式来掩盖问题。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做法往往得不偿失,会给公司的合同管理甚至经营带来更大的风险及损失。
3.重视反馈。
合同履行后,对于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反馈,以采取措施,防止新的风险发生。不能一再地犯同样的错误。例如,一个工程的建设合同履行完毕后,在后期的合同总结和评估中,发现出现较多的工程变更,则应及时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和工程部门,以便发现变更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避免变更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