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基本目标

二、合同全过程 管理的基本目标

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公司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所要取得的具体成效,主要包括创造价值、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和增强全员风险意识等。

(一)创造价值

公司存在的意义是追求利润、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方式是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但是,除了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创造价值之外,通过有效规范的管理和内部控制,也同样可以创造价值。

传统的合同管理目标主要是防范风险,规范化经营。但是,在当代,公司的领导人必须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到合同全过程管理也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合同全过程管理并不是采取消极的防御策略,到处去堵漏洞,而是要结合公司的战略、经营目标,坚持价值创造和效益导向相结合,在思想上积极转变合同管理的观念,在实践中转变合同管理的模式,从注重文本审查、事后监督和纠纷处理等,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从被动到主动、从职能到流程、从模糊到标准的转变,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模式,是确保公司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方式。

(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合同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合同管理水平反映着公司的管理水平,反映着公司依法治企的层次,是公司防范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决定着公司的经营成效。合同管理混乱的公司,其经营肯定是失败的。合同全过程管理是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的管理活动,它涉及公司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有助于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1.合同全过程管理在公司管理中的体现。

公司管理分为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合同全过程管理之于公司管理,主要也是通过外部管理和内部管理两种渠道体现出来的。

外部管理方面,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开展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是公司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实现其经济目的的依据,也是发生违约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成熟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是市场经济主体所应共同遵守的法则,合同则是属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则。合同直接体现了公司的意志和利益。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实际上是公司主动或被动与特定的合同相对方为实现自身利益互相博弈的过程。合同全过程管理是公司参与生产、交换、分配及消费等市场经济环节的确认保障,是经营工作的基础,也是公司运行法律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从宏观经济视角来看,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员,在其经营范围内,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合同这一纽带,共同实现市场及政府对资源的配置。合同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决定了合同全过程管理势必是公司外部管理的重要方面。

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对外开展经济活动,涉及公司内部的主体有决策者、管理者、各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等。经营活动的顺利完成,需要上述主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依据公司设定的流程逐一进行。综合考量风控需求和管理成本,公司签订一份合同时,在公司内部通常涉及的主体和流程主要包括:决策者在合同前期对合同有关项目的审议决策,即合同立项;风控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开展调查,必要时还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尽职调查;合同承办部门及公司法务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拟定,在欠缺谈判空间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较为强势的合同相对方通常会强制要求使用其制定的格式合同,因此,多数大型公司及合同管理较为成熟的公司会围绕公司经营业务板块制定出台一系列合同示范性文本,业务部门对外开展业务时公司会要求优先使用本公司合同示范性文本,借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以及保障公司权益;各业务部门及公司领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的流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批,部分公司会将常年法律顾问内业化,在公司内部合同评审流程中设置常年法律顾问审核一环,以加强合同风险防范;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对合同用章进行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对合同进行签署;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关材料进行归档,通常包括合同正副本、合同相对方资信资料、合同履行资料;公司合同管理部门,通常是法务部门会定期对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要素通常包括合同相对方、合同金额、承办部门、收支情况、履约情况、归档情况等。合同台账的统计分析能够帮助公司管理者直观地了解公司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经济活动的基本情况,并据此适时制订调整下一步经营计划。综上,合同全过程管理涉及公司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合同管理不畅,必然导致公司管理混乱,进而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2.合同全过程管理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

一是降低法律风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法务的价值已得到空前的高度重视。法务工作从被动的事后补救逐渐演变为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履约控制、事后风险处置一体化。合同管理的理念和机制也相应调整为全过程管理,甚至更多强调事前风险防范。签订合同前识别风险、签订合同时回避风险、履行合同时监控风险、合同纠纷解决时控制和主导风险。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风险防范重点,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工作就是在各阶段及时、准确把握和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和降低公司损失。

二是优化公司成本。效益最大化是公司经营的内在要求。合同全过程管理对公司成本的优化主要体现在控制法律成本和降低损失两方面。对于控制法律成本,公司管理者通过精细化的合同全过程管理促进公司效益的提升,将不确定的合同风险损失支出转化成特定的合同管理成本支出,以较小的合同管理成本支出保障经营安全,这就要求公司管理者必须围绕降低公司成本来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对于降低损失,是指公司管理者在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中注重公司的权益设计及风险防范,权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低化是合同全过程管理对公司成本优化的关键,亦是寻求交易双方权益和风险边界的过程。恰当的权益设计及风险防范,确保公司在合同履行出现纠纷时能够控制风险和主导风险,有效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或规避己方违约责任,避免或降低违约损失。

三是保障公司运营稳健,增强公司竞争力。成熟的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良性的市场竞争需要相关制度和规则来保障,市场经济主体遵守合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是公司的期待利益得以实现的前提。合同全过程管理保障公司运营稳健,以满足公司良好发展的需求。合同全过程管理虽然不直接贡献公司的营业收入,但合同风险防范却通常可以避免不可估量的损失。加强合同全过程管理对于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而言,不仅有助于避免其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还能利用合同条款来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通过合同管理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运营风险最低化和权益最大化不失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四是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中国的国有公司有着比较浓厚的行政化色彩,民营公司则有着较为浓厚的家族管理色彩。这两种不同体制的公司经营活动的一个共同特点都是决策权高度集中,领导人的个人作风在决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面对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尤其是中国越来越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后,这种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毕竟个人的能力、知识储备都是有限的,并且在当前,中国企业融入世界也才刚刚是个开始,对国际商务规则缺乏深入的了解,一旦决策失误,将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

在国企和民企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现代公司需要改变原有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自觉遵守国际市场的竞争规则和法律规定,在公司内部实行规范化的合同全过程管理,对合同进行流程管理。合同全过程管理就是规范公司决策、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严密的合同立项、审批、履行程序,实现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有效树立公司诚信形象,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使公司在市场中获得稳定的地位和强劲的竞争力。

(三)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是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合同是发生纠纷后公司主张权益的最基本证据。公司的权利义务体现在合同条款中,亦通过合同条款来保障。合同风险不仅来自签订之时,也大量来自履行之中。这就要求不但在合同签订阶段要筛选出适格的合同相对方,还要制定出逻辑严密、结构完整、内容公平的合同文本,将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落实到合同条款中。更重要的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发生特殊情形,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公司能依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合理化的措施来规避和化解风险,实现合同中的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合同文本是维护公司利益的依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有效联动则是维护公司利益的保障。合同利益的实现,需要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通常而言,合同全过程管理涉及的相关主体包括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其他业务部门、法律顾问、外聘律师、公司领导等。在合同签订阶段要共同设计制定出满足公司需求的交易模式,确定交易主体、交易类型、交易内容、交易方式、救济措施等,并落实到合同条款中,在合同履行阶段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信息沟通机制,合同一旦出现风险,要能够及时、准确触发预警机制,并在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之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响应处理。

(四)增强全员风险意识

公司风险管理是全面的风险管理,公司应在内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增强公司全员风险意识不仅是合同全过程管理的目标,也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目标。全员风险意识强调全员性和风险性,即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应当是全员参与的,其目标追求应当侧重于风险管理。

1.合同全过程管理的全员性。

在公司内部,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一般由法务部门或总法律顾问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法务部门或总法律顾问直接对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并在其领导下具体开展合同管理等法律事务工作。传统观念存在一个误区,即合同管理只是法务部门、法律顾问或者律师的事情,与其他部门、岗位无关。实际上,合同全过程管理作为公司管理的组成部分,绝非仅仅是一两个部门或岗位的事,而应当是各相关部门和岗位共同的职责。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从合同立项、合同审批、合同签署、合同履行等,都需要公司内部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共同参与,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只有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以追求公司合同利益为共同目标,共同参与合同全过程管理工作,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公司的合同利益。

2.合同的风险性。

在市场化和国际化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公司法务工作正在面临一场价值重塑。法务工作内容将更加丰富,法务人员的理念更加市场化并且与业务实际越来越融合,风险防范意识在法务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法务人员处理问题,不仅要提示风险,更要规避风险、解决风险。合同全过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同风险管理,风险意识是公司风险管理文化的重要内容,实施公司风险管理,需要将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公司文化之中,在整个公司内部贯彻风险管理精神。公司应当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知和自觉行动。

3.损害的全面性。

对于公司的员工来说,不管是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最基层的操作人员,其利益都是和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经营良好,则所有人利益均沾。合同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出现风险事件,轻则影响每个人的收入,重则导致公司倒闭,所有人失去工作。因此,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并导致公司损害,而这种损害是全面的,公司之内没有人能够避免,所有公司成员都是利益共同体。总而言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公司全体人员对此必须要有清醒认识,人人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