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压力定义及心理反应
(一)压力概念
压力最早出现于物理学之中,指的是作用于某物之上的足够使其弯曲或折断的拉力或力量。1925年,哈佛大学著名生理学家把压力这个术语引入社会研究领域。他在一系列关于失控、饥饿和情绪变化的研究中,首先使用了现代的“压力”概念。关于压力产生原因的经典解释,涉及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三个方向。生理学取向的代表人物是Cannon,他用“压力”概念指超过一定临界阂值后,破坏肌体内环境平衡的一切物理、化学和情感刺激,面对刺激,个体准备“战斗或逃避”而产生一系列反应,如出现呼吸急促、心跳加速、血压升高、胆固醇增加等“紧急备战”状态[3];社会学对压力产生的经典解释是“刺激性事件”。以社会学研究背景的学者认为,现实生活中与工作、学习、人际关系和家庭生活相关的种种问题,经常使人们处于压力状态之下,这极有可能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20世纪30年代,Meyer最早研究致病原因中的生活事件,50年代提出社会生活压力概念,60年代Holmes和Rahe的《社会再适应评价量表》证明了“压力是刺激性事件”的观点,心理学对压力产生的经典解释是“一般适应综合征”,认为压力是内外环境中各种因素作用于肌体时所产生的“非特异性反应”[4]。
由于研究者所站的学科角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研究重点也不尽相同,因此,对压力的定义也不相同。目前,压力定义主要围绕三种观点展开:
一是刺激观,强调压力就是压力源,认为压力指那些使人感到紧张的事件或环境刺激,它提示压力存在于外部事件中;
二是体验观,认为压力是一种主观反应,是紧张或唤醒的一种内部心理状态;
三是相互作用观,强调有肌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认为压力是个人特征和环境刺激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后果,是形成个体生理心理及行为反应的过程[5]。
在这三种观点中,相互作用观点得到压力研究者的广泛认同。
图16-1 Robbins压力模型
图16-2 Newstrom的压力理论模型
(二)心理压力
心理压力又称心理应激或者心理紧张,它是个体在生活、工作、学习等适应过程中的一种身心紧张状态,由于环境要求与自身应对能力不平衡并通过非特异的心理和生理反应表现出来的紧张状态。自20世纪20年代加拿大学者塞里(H.Selye)开创对应激状态进行系统研究的工作以来,西方心理学和医学工作者们对压力与健康的问题非常重视,并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并将有关知识应用于心理咨询与疾病的治疗当中,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
(三)压力反应
压力反应是指在压力来源的持续作用下,个体产生能被主观意识到的、身心方面反应的过程。Beehr和Newman(1978)在总结了以往的工作压力有关研究成果后得出结论。不良的工作压力产生三个方面的个人消极后果,它们是:
(1)生理功能紊乱。生理反应主要是指过高的工作压力所导致的身体上的不适感,主要表现为新陈代谢紊乱、睡眠质量下降、心率与呼吸频率增加、疲劳、血压升高、头痛、缺乏食欲、皮肤暗黄或者出现痤疮等。
(2)心理波动较大。心理反应包括认知和情绪反应,如容易烦躁、情绪波动较大、注意力不集中、短期和长期记忆力减退、错觉增加、思维混乱等。
(3)出现非正常行为。包括指向外部环境的过激行为,如攻击、破坏等;指向自身的不当行为如过量饮食、过度饮酒、过度吸烟等物质滥用行为;以及一些工作中的行为表现,主要体现为迟到、请假、缺席、离职和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