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沃瑞法官先生受到责难

(二)阿沃瑞法官先生受到责难

自那时以来,我们已经历了一个很长的时期,在20年代,“侮辱法庭罪”实际上已被看成是过时的东西了。但到了1928年,它又在一个案件里重新出现。那时我从事律师职业已有四年,在布瑞克法院第四法庭的议事室工作。我的辩护状很少,可编辑(或者说帮助编辑)新版的《史密斯指导判例集》(Smith's Leading Cases)一书占用了我很多时间,但我仍然找时间跨过滨河马路去听这个有名的案子。《新政治家》刊登了一篇批评法官阿沃瑞(Avory)先生的文章。当时,阿沃瑞是一位受到律师界尊敬、甚至近乎敬畏的法官。他身材矮小,但十分威严。他坚毅的嘴角和目光敏锐的灰色眼睛显得果敢严峻。他和陪审团一起审理了一起诽谤案。他们判决节制生育的提倡者玛丽·斯托普斯医生付二百英镑的损害赔偿费,那时许多人是反对节育的——见《萨瑟兰诉斯托普斯案》[3]。《新政治家》谴责了这个案件,并且说:

“此案的严重性在于,持有和斯托普斯医生同样观点的人显然不能指望在由法官阿沃瑞先生主持的法庭中得到公平的审理,然而却有这样多的阿沃瑞。”

于是以蔑视法庭罪对《新政治家》的编辑进行了起诉。诉讼过程在《王国政府诉〈新政治家〉案》[4]中作了报道。一方是检察总长、王室法律顾问[5]道格拉斯·霍格(Douglas Hogg)先生,另一方是王室法律顾问威廉·乔伊特(William Jowitt)先生。两个人都是杰出的律师,后来都成了大法官。但两人的外貌举止截然不同。乔伊特高大、漂亮,声音宏亮、吐字清晰。而霍格长得像匹克威克先生[6],说话像德摩斯梯尼[7]。乔伊特为《新政治家》作了出色的辩护。他引用了1899年枢密院一次态度坚决的会议所作的判决:

“因侮辱法庭本身构成蔑视法庭罪这一观念在这个国家里已经过时了。法庭甘愿让舆论攻击、贬低或侮辱他们(见《麦克劳德诉圣·奥宾案》[8])”。(https://www.daowen.com)

霍格则引用了威尔莫特没有发布的判决书中的一段话作为回答,确认这种犯罪是根据“公平和公认的看法都是绝对必需的”这一理由。

乔伊特注意到法庭是反对他的,于是他和法官巧妙周旋。当他说此事并不构成蔑视法庭罪时,以文章写得很仓促为理由来开脱;并且说,如果法庭认为构成蔑视法庭罪,作者可以诚恳地道歉。这样就使法庭满意了。法官们没有把编辑送进监狱。他们裁定编辑犯有蔑视法庭罪,但没有对他进行罚款,只是命令他偿付了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