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被逮捕归案”
2026年02月16日
(一)“杀人犯被逮捕归案”
新闻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基本自由,报纸有——也应该有——对公众感兴趣的问题发表公正意见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必须受诽谤法和蔑视法的限制。报纸决不可发表任何损害公平审判的意见,如果发表了就会自找麻烦。这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案件没有记录在《法律报告》中,但是我却记得很清楚。我一般不大看报,这个案件发生时,我只读了《泰晤士报》。这家报纸对法院判决的报道相当出色,世界上任何一家报纸都难于和它媲美。这些报纸是由一些有资格出席高等法庭审判的律师写的,因此常被本法庭引用。但是这个时候,《每日镜报》却出了格。有一个叫黑格的人被捕了,受审之前,这家报纸登出了一条醒目的大标题:
杀人犯被逮捕归案
这家报纸说,黑格已被指控为杀人犯,并且已交代了其他人,还供出了据说是被他杀害的死者的姓名。(https://www.daowen.com)
首席法官戈达德勋爵说:“没有比这更可耻的事了。应该惩罚他们。”他罚了《每日镜报》一万英镑,把当天的编辑送进监狱关了三个月。他还说:“让那些编辑们小心,如果再发生这类事,他们就会发现法律的力量是强大的,法律也可以制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