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则被推翻了

(四)我的原则被推翻了

但是很遗憾,由于上议院出面干涉,这项司法原则被禁止使用了。它一直使用了20多年,最后在《佩蒂特诉佩蒂特案》[4]中被取缔。上议院宣布那个第17款只是程序性的,它不影响双方的法律权利。他们说,在每个案件中,法庭必须查询各方的法律权利是什么并使这些权利得以实现——就此不能作出任何裁量。霍德森勋爵(Lord Hodson)引述了我的原则并谴责它说:

“用科克的话说,这是要用轻率易变的裁量之绳代替庄重正直的法律之权杖。”[5]

[1]塞万提斯(Cervantes 1547—1616),西班牙小说家、诗人和剧作家,一生中著有很多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讽刺小说《唐·吉诃德》。引文见1612年斯克尔顿(Skelton)英译本。——译注

[2](1947年)63 TLR 645 at 646。——原注

[3](1962年)1WLR1124at1127。——原注

[4](1970年)AC 777。——原注(https://www.daowen.com)

[5]爱德华·科克(Edward Coke 1552—1634),英国著名的法理学家,曾任检察总长、王座法院首席法官等职。引文见《第一法理》第41页。——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