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论

尽管到今天法律已经发展得面目全新了,但目前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又隐隐呈现。法律委员会已经写出了第三份《关于家庭财产的报告》,它刊登在1978年6月的《导报》第450号上。全文408页,分为3册。第一册建议应该有结婚住宅共同所有制;第二册论及结婚住宅占有方面的权利;第三册提出了家庭物品的使用和享有问题。

这些建议无疑会形成一个将来要提交国会的法案的基础。它们似乎同我曾试图靠司法裁决引伸出的那个解释过宽的原则相一致。这些建议消除了上议院的那些限制,它们有这样一个优点,即可以深入到某些细节,而这些细节还从未在法庭上出现过。如果它们被通过成为法律,就意味着法官未来的作用将只限于解释法律,可是到现在为止,正是法官,一直是法律改革的先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