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迁徙自由
目前,由于英国法院必须和欧洲经济共同市场保持一致,所以这个案件引起了一种令人感兴趣的后果。现在《施密特案》中的原则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我国所加入的共同市场呢?《罗马条约》中有一项保证共同体内部工人迁徙自由的条款。它规定,共同体九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国的工人都有权到其他几个成员国中去,以便获得工作或学习机会,不过也有一个例外(极少有这种例外),即基于公共政策的原因,可以限制这种自由。范杜因小姐是个荷兰姑娘,她到达盖特威克机场后宣称,作为一名秘书她要到东格林斯蒂特的基督教科学学院任职。移民官员拒绝批准她入境。因为允许任何一位受雇于基督教科学教会的人进入联合王国都是要不得的。范杜因小姐反对这种做法,她声称《罗马条约》第48条(这一条约也是我国法律的一部分)规定了“迁徙自由”这一共同体的基本权利。根据这条规定,她有权进入英国。这个案件提交到了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这是从英国提交到那个法院的第一个案件,在《范杜因诉内务部案》[16]中记载了他们的裁决。当时我认为,现在我仍然认为,《罗马条约》非常有利于范杜因小姐。她是一位人品出众的姑娘。如果她是一位居住在伦敦的英国姑娘,她就能受雇于东格林斯蒂特的基督教科学学院——当然不用经任何人的批准,也不会遇到任何障碍。那么,为什么拒绝给予范杜因小姐这种自由呢?不是说工人有这种迁徙自由吗?有一项对她有利的命令说,如果由于公共政策方面的原因拒绝她入境,那么这种拒绝必须“仅仅由于有关的个人的私人行为方面的原因”。但欧洲法院认为,“私人行为”包括她与“一些个人或组织在一起参与了成员国认为对社会有害的活动”。这样范杜因小姐就要被驱逐了,因为她打算去基督教科学学院。欧洲法院一直是用这种方法来解释《罗马条约》和共同体指令的,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它考虑到了政策方面的问题。
[1]原文为Villeinage,这个词由Viliein演化而成。Villein是贵族的一名农奴。在现代英语中,这个词已经演变成Villian,是“乡巴佬”、“粗汉”的意思。——译注
[2]《萨姆塞特诉斯图亚特案》(1772年)Lofft 1—19。——原注
[3]这句话的意思是:英格兰是自由的土地,不能让奴隶制玷污它。——译注
[4]约瑟夫·麦卡锡(Joseph Mecarthy 1909—1957),美国参议员。曾一度操纵参议院常设调查小组委员会,搜集黑名单,进行非法审讯,采取法西斯手段迫害民主和进步力量。——译注
[5](1963年)2 QB 243 at 300。——原注
[6]《英国法释义》第1卷第259—260页。——原注
[7]载于麦克奈尔勋爵:《国际法论丛》(1956),第2卷第111页;见《汤姆·曼回忆录》(1923)第135—138页。——原注
[8]艾伯特·戴雪(Albert Dicey 1835—1922),英国宪法学家。长期任牛津大学英国法教授。主要著作有《英宪精义》(1885年)、《19世纪英国法与舆论关系讲义》(1905年)等。——译注
[9]《英宪精义》1958年第10版,第224页。——原注(https://www.daowen.com)
[10]奥本海(Oppeuiheim 1858—1919),德国国际法学家。先后在德国的弗赖堡大学和巴塞尔大学讲授法学。以后又在英国研究和讲授国际法。主要著作有《国际法》(1905年)、《国际法的前途》(1911年)等。——译注
[11]《国际法》第1卷,1955年第8版,第697页。——原注
[12](1955年)Int LR 497,(1955年)SCJ 324。——原注
[13]基督教科学(Scientology),是20世纪50年代流行于西方的一种鼓吹信仰疗法的宗教派别。——译注
[14](1969年)2Ch149。——原注
[15](1963年)2 QB243 at 302。——原注
[16](1975年)Ch 358。——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