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现在的状况

(六)现在的状况

我们已经看到,最近90年在平等权利方面取得的进步比以往一千年取得的进步还要大。今天,妇女已经成了男人的同伴。战时,她们分担了作战的艰辛劳苦,她们制造军需品,驾驶军用卡车,进行密码通讯,参与制订飞行计划,有时还被派到敌后进行情报活动;和平时期,她们同男人肩并肩地做她们力所能及的一切工作,她们在工厂里劳动,在街上当警察巡视,参加行政管理,也在国会中任职。如今,我们的首相就是一位妇女。有的妇女还成了王国政府的大臣和城市的市长。她们以和男人一样的方式受到教育。女孩子去男孩子的学校上学,男孩子则去女孩子的学校上学。牛津和剑桥的大多数学院既接纳男生也接纳女生。她们成了医生、律师、作家、公司经理等等。她们成了王室法律顾问和法官。柏拉图的理想实际上已经实现了。

我想就用以下这个思想作个结论:妇女们已经获得了自由,同时也承担了与其对等的义务。如果她们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她们的平等权利就不仅仅是一种绝对正义的事情,而且还是一件能为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事情。在她们的所有义务中,首要的是在国家中保持和睦健康的家庭生活。对这个重要的义务来说,所有其他利益都是从属的。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与柏拉图完全不同。他要把妇女的平等权利扩大到消灭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程度,主张男人和女人应当彼此互相任意结合,而把孩子留给国家抚养。如果平等将导致这样一种结果,那就会是我们建立在健全家庭生活之上的文明的终结。美满的家族生活的惟一基础就是基督教婚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人身结合,只要两个人都活着,不管怎么样,双方都排斥其他任何人。

[1]柏拉图(Plato公元前428—公元前348),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译注

[2]罗宾逊《希腊史》第368页。——原注

[3]柏拉图《理想国》第457卷(乔伊特英译本)。——原注

[4]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aurt Mill 1806—1873),英国著名的政治家、哲学家、逻辑学家和经济学家。——译注

[5]《以弗所书》第5章第22—24节。——原注

[6]《彼得前书》第3章第1节。——原注

[7]约翰·密尔顿(John Milton 1608—1674),英国诗人。以下引文见密尔顿:《失乐园》(朱维之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156页。——译注

[8]即威廉·斯考特(William Scott 1745—1836),英国法理学家,曾任宗教法庭和高等海事法庭的法官。——译注(https://www.daowen.com)

[9]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 1778—1820),英国医生、哲学家和诗人。引文见他的《人类精神哲学讲演录》(《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the Human Mind》)第88讲。——译注

[10]《马太福音》第19章第5节。——原注

[11]无资格(disabilities),即不能从事法律所允许的任何事物。中世纪欧洲各国的很多受歧视、受压迫的民族和所谓贱民阶层或妇女被宣布为“无资格”,从而不能像一般臣民那样享有法律权利。——译注

[12]布莱克斯东《英国法释义》第1卷第422页。——原注

[13]布莱克斯东《英国法释义》第1卷第445页。——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