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平等

(四)越来越多的平等

除了这些财产问题以外,其他争取平等的运动也在迅速发展。我们又有了《1970年工资平等法》和《1975年反对性别歧视法》,这些是我们加入共同市场的直接结果。通过这两个法案是为了履行《罗马条约》规定给我们的义务。一个妇女只要和男人做的工作价值相同,她就有权得到和男人同样的报酬;只要有她能干的工作,她就有权要求去做,并有权以和男人同等的资格得到工作。决不会因为她是一个妇女就受到歧视,就像决不会因某人是男人而受到歧视一样。在一个单身汉杰里迈克先生提到男人不得不干肮脏的工作而妇女无须去干时,我援引了下面的话,在《杰里迈克诉国防部案》[7]中,我说:

“平等是我们时代的秩序。对男女双方都是一样的。对男人怎样对女人也应怎样。”

[1](1973年)Fam 72。——原注

[2](1919年)2KB571。——原注

[3](1948年)1 All ER 328。——原注

[4](1972年)1 WLR 301。——原注

[5]《法律协会公报》(Law Society Gazette)1965年第62期,第345页。——原注(https://www.daowen.com)

[6](1970年)AC 777 at 811。——原注

[7]1979年10月19日(未提出报告)。——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