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的分类
投资按不同标准可分为以下类型。
1.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按照投资者投资行为的介入程度,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直接开厂设店从事经营,或者投资购买企业相当数量的股份,从而对该企业具有经营上的控制权的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可以直接将投资者与投资对象联系在一起。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以其资本购买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或公司股票等各种有价证券,以期获取一定收益的投资,由于其投资形式主要是购买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也被称为证券投资。与直接投资相比,间接投资的投资者除股票投资外,一般只享有定期获得一定收益的权利,而无权干预被投资对象对这部分投资资金的具体运用及其经营管理决策。
2.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
按照投入的形式不同,可分为实物投资和金融投资。实物投资是指经济主体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企业进行的投资活动。该投资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并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它具有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变现速度慢、流动性差等特点。金融投资是指经济主体为获取预期收益,用资金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由于金融资产使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成为可能,它有助于集中社会闲置资金,并将其转化为实质生产的投资资金,是动员和再分配资金的重要渠道。
要深入理解金融投资的概念,必须了解金融投资与实物投资的联系与区别。
金融投资为实物投资提供了资金来源,实物投资是金融投资的归宿。一方面,尽管金融投资并不直接增加社会资产存量,但通过金融投资活动,为实物投资筹集到了生产经营资金,从而间接地参与了社会资产存量的积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假如没有金融投资的存在和发展,实物投资的资金来源将大大受到限制,许多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可能根本无法兴办,为此,金融投资成为促进资本积累、集中和扩大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金融投资是把社会闲置的货币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而最终归宿也是进行实物投资,只不过它是通过一个间接的过程来实现的。此外,金融投资的收益也来源于实物投资在再生产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
实物投资和金融投资的区别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第一,投资主体不同。实物投资主体是直接投资者,也是资金需求者,他们通过运用资金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投资办厂、购置设备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金融投资主体是间接投资者,也是资金供应者,他们通过向信用机构存款,进而由信用机构发放贷款,或通过参与基金投资和购买有价证券等向金融市场提供资金。
第二,投资客体或对象不同。实物投资的对象是各种实物资产,即资金运用于购置机器设备、厂房、原材料等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金融投资的对象则是各种金融资产,如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等。
第三,投资目的不同。实物投资主体进行实物资产投资,目的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生产经营利润,着重于资产存量的增加和社会财富的增长,直接形成社会物质生产力。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看,实物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资,可称为“实业性投资”。金融投资主体进行金融资产投资,目的在于金融资产的增值收益,如存款目的在于获取存款利息,贷款目的在于取得贷款利息,购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在于获取股息、债息收入等,它们并不直接增加社会资产存量和物质财富。从投入和产出的关系看,金融投资是一种间接投资,可称为“资本性投资”。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
按照投资期限的不同,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活动。如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等,其偿还期较长;又如股票投资,是一种永久性、无期限的投资,没有偿还期。短期投资是投资期在一年以下的投资活动,其偿还期较短。如活期存款,其资金可以随时抽回;又如短期国库券,时间一般为3、6、9个月。
投资时间的长短与金融资产的性质、收益、风险、流动性等都有着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