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栏/本章小结/复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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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迎来重大改革 设立“科创板”有何深意?

一、为什么推出科创板?

过去几年,关于如何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创新企业能力的探索未曾停过,从2015年提出战略新兴板的概念,拟设立专门板块支持初创企业融资,到试行中国存托凭证,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创新企业在境内上市,监管层通过多项制度改革拟提高A股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但由于市场运行情况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推进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是资本市场制度改革无法满足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另一方面是科技创新企业仍频频选择赴中国香港、美国等地上市。改革急迫性显而易见,要留下好企业、创新型企业,增强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就必须在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大刀阔斧地推进改革,科创板应运而生。

证监会称,证监会党委深刻认识到,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是落实创新驱动和科技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安排。

上交所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通过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试点、循序渐进,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上交所从尝试独角兽CDR、战略新兴产业板、国际板到科创板,设立科创板的想法已经准备了几年,主要支持一些科技创新型的企业上市。有声音认为,今天提出的科创板概念与战略新兴板基本一致,是当年被搁置的议题的重启。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科创板或为“战略新兴板2.0”,或有在原2015年国务院提出的“战略新兴板”的基础上做升级改制的可能。

可以预期,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一是为了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为了让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更加市场化,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科创板与新三板、创业板的区别与关系

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信号体现出我国资本市场不同板块之间可以实现错位发展。

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特点在于量大面广,挂牌条件较宽松;创业板定位是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上市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企业处于创业期,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科创板为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服务科技创新,定位于交易所注册制的试点实践,将带来大量的新经济和生物医药类企业的证券发行,并不是为了扩大企业覆盖面以及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创业板、新三板和未来的新兴板、科创板上市挂牌企业处于不同阶段并具有不同行业特征,但没有明确的界限,虽然发行机制方式不同,新兴板、科创板“出生”就可能实施注册制,但在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完成之后,几个市场既相互补充,也相互竞争。

不可否认,科创板的设立从长期而言,对创业板或者新三板冲击肯定有,但相信监管部门会制定相关细则,淡化其对创业板或者新三板的冲击。新三板转科创板的门槛,是一个重要的待观察指标。

三、科创板设立对监管方式、市场格局的影响

注册制提出已经较长时间,在具体施行上监管层一直较为谨慎。科创板的设立并试点注册制势必对现有的监管方式与市场参与方格局产生影响:

一是,注册制让事中、事后监管成为监管层的重点。从严格上市审核转为严格信息披露审核,监管随之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其间仍会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依然会有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且各环节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备,更加注重上市公司质量。同时,也预示着监管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将逐渐加大。

二是,市场参与方格局将产生变化,机构投资者时代来临。证监会答记者问中提到将指导上交所在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强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这意味着试点期间,科创板将对中小投资者设定较高的准入门槛;最大的变化可能是引来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通过推动估值体系回归理性。

四、结 语

中国的资本市场一直以来都有一个纳斯达克梦。无论是由深交所主板机制演化而来的中小板,还是2009年出现的创业板,抑或是2014年扩容的新三板,都曾被视为中国版“纳斯达克”的制度尝试,但最终这些板块因种种问题而名不副实。

对A股市场而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并不代表着A股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条件已经充分成熟。注册制的实现需要在法制、退市制度、投资者保护、违法行为处罚、监管等方面进行相应完善,仓促推出的结果会是欲速则不达。

——摘自公众号“前瞻经济学人”

本章小结

1.根据发行对象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根据有无中介机构介入,证券发行可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股票发行按增资方式还可分为有偿增资发行和无偿增资发行;按招标的标的不同,可分为价格招标发行和收益率招标发行等。

2.证券发行价格是证券有偿发售时投资者实际支付的价格,大致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

3.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是指决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制度安排,主要有议价法、拟价法、竞价法等。

4.债券发行价格理论上采用收益资本化定价法确定,即将债券到期前各期所产生的现金流按市场利率贴现,各期现值之和就是债券的理论价格。

5.各国对股票发行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根据股票发行目的、发行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首次公募发行的程序和增发股票的程序。

6.在核准制下,股票发行程序较为复杂,除进行发行前的咨询外,关键是发行人要达到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并报经证券管理机关核准,然后,才可委托中介机构公开发行股票。

7.注册制下发行人只需充分披露信息,在注册申报后的规定时间内,未被证券监管机构拒绝注册,即可进行证券发行,无须政府批准。证券发行注册的目的是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的有关资料,并不保证发行的证券资质优良、价格适当等。

复习思考

名词解释

公募发行 私募发行 直接发行 间接发行 初次发行

增资发行 平价发行 溢价发行 折价发行 议价法

拟价法 竞价法 可比公司定价法 市盈率定价法

市净率定价法 净资产倍率法 注册制 核准制

问答题

1.比较公募发行与私募发行的优缺点。

2.简述增资发行的方式。

3.证券发行价格有哪几种类型?

4.简述股票发行定价的方式与方法。

5.简述证券发行程序。

6.简述注册制下证券发行程序。

7.简述核准制证券发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