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 户
1.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以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投资者在开设证券账户的同时,即已委托证券登记机构为其管理证券投资资料,办理登记、结算和交割业务。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对于股票账户来说,它还是确认股东身份的重要凭证,具有证明股东身份的法律效力。
我国的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个人账户是指由自然人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一般只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在开户代办点办理。法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时,必须提交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委托授权书。根据原先相关规定,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一个法人只能开立一个。2014年8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宣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修订稿)》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修订稿明确提出逐步放开“一人一户”限制,并将大幅降低账户业务收费标准。
按照账户用途的不同,我国证券账户还分为人民币普通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和其他账户。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债券现货交易,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买卖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应当分别开设上海或深圳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开户业务分别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结算公司以及由它们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2.资金账户
资金账户是证券经纪商为投资者设立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者买入股票所需的资金和卖出股票取得的价款以及记录证券交易的币种、余额和变动情况。由于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必须到交易所会员证券公司开设的营业部委托其代理买卖,所以资金账户一般由证券公司管理,投资者可以查询和打印资金变动情况。为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证券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我国从2004年起实行客户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即投资者用于投资证券的资金由与开户证券公司有合作关系的银行直接管理,也就是实现“券商托管证券,银行托管资金”,以确保投资者钱券安全。
投资者可选择的资金账户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现金账户。这是以现货交易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者需要开立的账户。开立这种账户的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不得融资或融券,必须全部以现款或现券进行交易。具体而言,现金账户的投资者在买入证券时必须在清算日前缴付全部价款,在卖出证券时必须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出全部准备出售的证券。目前在我国普遍开立的是现金账户。
第二,保证金账户。这种账户是为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客户开立的。保证金交易方式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缴纳保证金就可以通过融资或融券的方式进行交易。开立保证金账户时,投资者要与证券公司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议规定,投资者必须按有关规定缴存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以及在必要时追加保证金,并且证券公司有权以保证金账户上客户的证券作为证券公司贷款的抵押品,也可以将保证金账户上的证券借给其他客户做保证金卖空交易。保证金交易是一种投机性很强、风险很大的交易方式,一些国家包括我国禁止进行保证金交易。
第三,联合账户。这是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投资而开立的账户,主要满足夫妻、父子或合伙人等在共同投资时使用。
第四,授权账户。这是指投资者特别授权给证券经纪商,由其全权决定委托买卖股票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