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索取权的凭证。
金融资产反映了一定的产权属性,不同的金融资产反映了不同的权利。金融资产分为所有权凭证和债权凭证。例如:持有商业票据者,表示有索取与该商品价值相等的货币的权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与投入资本份额相应的红利的权利;持有债券者,表示有一定额度的债款索取权。股票是所有权凭证,票据、债券、存款等凭证均属债权凭证。
金融资产通常可以分为3类:固定收益型金融资产、权益型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资产。
固定收益型金融资产,是指持券人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取得固定的收益并预先知道取得收益的数量和时间的资产,如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债券等。
权益型金融资产是指投资者持有某企业的权益性资产,代表在该企业中享有所有者权益,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常见的权益性资产。权益性投资形成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投资方拥有与股权相对应的表决权。其主要特点是:一般没有固定的回本期限和固定的投资收益,投资方只能依法转让出资而不能直接从接受投资的企业撤资,风险一般较高。
衍生金融资产,是指其收益随基础资产价格或基础变量变化而变化的资产。衍生金融资产是从传统金融资产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资产。主要作用是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加快经济信息的传递,其价格形成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金的有效流动,还可以增强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能力。衍生金融资产可以分割、转移风险,提高金融市场的经济效率。
2018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金融资产分为3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新准则的规定,比较常见的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等都属于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