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发行和增资发行

三、初次发行和增资发行

这种分类主要针对股票发行而言。按照股票发行与公司组建的关系不同,可以分为初次发行和增资发行。

1.初次发行

初次发行是指在新组建股份公司时或原非股份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或原私人持股公司要转为公众持股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两种情形又称设立发行,后一种发行又称首次公开发行(IPO)。首次公开发行是指非上市企业首次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初次发行一般都是发行人在满足发行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并经证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注册后,通过证券承销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通过初次发行,发行人不仅募集到所需资金,而且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或转制。

2.增资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是指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的扩大,为达到增加资本金的目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增加公司资本和股份总数的行为。公司增资的方式有: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向现有股东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东、公司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等。

股票增资发行按照取得股票时是否缴纳股金来划分,可分为有偿增资发行、无偿增资发行和有偿无偿搭配增资发行。

(1)有偿增资发行

有偿增资发行是指股份公司增发股票时,认购者必须按股票的某种发行价格支付现款才能获取股票的发行方式。具体方式有:①股东配股。也称股东分摊,是公司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原股东分配该公司的新股认购权,准其优先认购增资的方式,以保护原股东的权益及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这种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低于市场价格,事实上是对原股东的一种优惠。原股东对公司的配股,没有必须应募的义务,可以放弃新股认购权,也可以把认购权转让他人。②公募增资。简称增发,是股份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发售新股票的办法而实现的增资方式。公募增资的目的是扩大股东人数,分散股权,增强股票的流通性,并可避免股份过分集中。公募增资的股票价格大都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是常用的增资方式。③私人配售。也称第三者配股,是指股份公司向特定人员或第三者分摊新股购买权的增资方式。特定人员一般包括董事、职员、贸易伙伴以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第三者——公司顾问、往来银行等。认购者可在特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优惠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额的股票。这种增资方式会直接影响公司原股东利益,需经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2)无偿增资发行

无偿增资发行是指公司原股东不必缴纳现金就可无代价地获得新股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仅限于原股东。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股票,主要是依靠公司的盈余结存、累积的公积金和资产重估增资等增加资本金。其目的在于:使股东获益以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提高公司信誉,调整公司资本结构。无偿增资发行分为三种类型:①公积金转增,也称累积转增资。它是将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为资本金,按原股东持股比例转给原股东,使股东无偿取得新发行的股票。②红利增资。又称股票分红、股票派息或送红股,即将应分派给股东的现金股息转为增资,用新发行的股票代替准备派发的股息红利。这种无偿增资的方式使现金派息应流出的现金保留在公司内部,将当年的股息红利开支转化为经营性资金。公司股东既取得了参与盈余分配的同样效果,又可免缴个人所得税(大多数国家规定将收入作再投资可免缴所得税),而且派息的股票有将来增加股息收入的希望。③股票分割。又称股票拆细,是将原有的大面额股票细分为小面额股票。股票分割的结果只是增加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而资本额并不发生变化。股票分割的目的在于降低股票价格,便于小额投资者购买,以利于扩大股票发行量和增强流动性。

(3)有偿无偿混合增资发行

这种增资发行方式把前两种增资方式结合起来运用,即在一次增资中既采用无偿增资方式,又搭配使用有偿增资方式。例如,对老股东采取送股加配股的方式就是一种搭配增资方式。在这种增资方式下,公司对增发的新股票一部分由公司的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资,这部分增资是无偿的,一部分由原股东以现金认购,这部分增资是有偿的,增资分配按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

混合增资发行又可分为两种方式:①有偿无偿并行发行。它是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同时进行股票的有偿发行和无偿发行,而且有偿、无偿两部分是相互独立的,股东即使放弃有偿新股的认购权也能获得无偿新股的分配。通常是既送又配,送配互不影响。②有偿无偿搭配发行。它是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同时进行股票的有偿发行和无偿发行,但有偿、无偿两部分不可分割,股东若不支付购买有偿部分的现金,就不能得到增发的新股,也就丧失了无偿发行部分的收益。通常是先配后送,因配股后持股数量增加,相应地可得到较多的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