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检查法案、法规的实施效果

三、 电影检查法案、法规的实施效果

教、内电影检查委员会成立三年以来,共检查电影长片2511部,其中国产片588部,进口片1923部。禁映国产片87部,已上映48部,未上映39部。从禁映原因来看,违反《电检法》第二条第三款的有83部,第四款8部,第一、二款各2部。就禁映片题材而言,以武侠片最多,大致占全部禁映片的70%。禁映进口片71部,违反《电检法》第二条第三款者55部,第二款者9部,第一款和第四款者各8部。(59) 根据上述统计,结合《电影检查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工作述要》,《电检法》颁布以来,电检委员会的稽查重点主要包括下述方面:

1. “神怪武侠片之取缔”

早在1927年,以《火烧红莲寺》为肇始,电影界掀起了武侠神怪片的“爆款”制作潮流,它带来了20年代末30年代初“刀光火影,有寺必烧”的银幕奇观,也正是它开启了中国电影历史上的第一个“大片时代”。据记载,其间生产武侠神怪片200余部。在电影艺术方面,客观上促进了电影语言的丰富与作为类型的“武侠片”形成,但其内容不乏封建思想宣传,“提倡迷信邪说”之意图,此令政府当局倍感焦心,将对武侠神怪片的查办置于重中之重。

1931年7月,教、内电检委员会撤销了明星电影公司影片《火烧红莲寺》的准演执照;1933年5月,再次颁布训令严厉禁止武侠神怪片的摄制。(60) 陈立夫痛陈《火烧红莲寺》此类影片“诱惑观众,欺骗观众,遂致社会的道德、民众的心理,有如江河流水,愈趋愈下,不可谓非中国文化上教育上一个莫大的遗憾!”(61) 中央电影检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刚在《中央电检会工作概况》中,首先便亮出“取缔初期神怪武侠影片”之战绩——“为正风俗、去迷信,及提高电影艺术起见,予以严格取缔,并督促各国产影片公司勒求进步,改制佳片,及至现在,上项滥制之风已不多见矣”(62) 。在电影检查委员会的“剪刀手”下,武侠神怪片市场迅速萎缩,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

  2. “取缔侮辱我国之进口影片”

1930年2月,由美国派拉蒙公司出品,哈罗德·劳埃德(Harold Lloyd)主演的影片《不怕死》(Welcome Danger)在上海公映,因片中歪曲、丑化中国人的形象,包括裹脚的女人、无恶不作的瘾君子等,引发了沸沸扬扬的“不怕死”事件。根据研究者汪朝光对该事件的梳理,影片在上海上映前,中国驻美使馆已经注意到该片的辱华问题并进行交涉。上海开映第一天,即有观众反映其“丢尽了中国人的脸”,未久,时任复旦大学教授、明星公司编剧的洪深至大光明电影院观片后,义愤难平,登台演讲,反被戏院押入巡捕房拘禁三小时之久。事件引起从个人到南国社、侨务协进会、国民拒毒会等组织团体的口诛笔伐。上海电检会对影片实施禁映,国民党党务系统也采取抵制措施,要求查禁该片。“内政、教育部得此训令后,即咨请外交部,向美国政府严重抗议,并向驻美领事暨上海租借当局交涉,将所有在沪之《不怕死》影片调京,会同核查处理。”(63)

“不怕死”事件迅速从民间舆论上升至得到官方的重视,进而开始从法律、法规层面寻求斩除路径,将“有损中华民族之尊严者”列入《电检法》查禁条款之首,全面依法实施取缔,并且制定出台《外国人在华摄制电影片规程》,进一步规范、监督制片流程。从教、内两部《电影检查委员会成立三年来工作述要》来看,电影检查委员会成立以来,对《上海快车》《颜将军之苦茶》等辱华影片给予了警惕,影片尚未来华时已采取措施。(64)

1936年10月16日,外交部致内政部公函称“查各国电影事业,年来愈臻发达,所制影片,时有侮辱我国国家尊严及民族光荣者出现;其诬蔑各友邦,意在挑拨国际恶感者,亦复不少。此类影片,动辄发生外交关系”(65) 。鉴于问题的严峻性,10月24日上午9时组织各方在外交部会议厅开会,与会方包括中央宣传部、内政部、教育部、外交部、中央电影检查委员会等部,与会者有陆铭之、李景泌、余秀豪、潘澄侯、戴策、徐浩、杜桐荪、吴颂皋等。会议围绕“抵制外商影片公司摄制侮辱中国影片问题”进行讨论,决议通过五个方面对之加以抵制,主要包括勒令“删剪,其情节重大者禁止开映,不发执照。如外国影片公司继续摄制侮辱中国影片,经中国政府要求禁止其在世界各国开映仍不听从者,即通知海关禁止该公司所制一切影片进口”。对于派拉蒙公司连续摄制侮辱中国影片,决议外交部训令“驻罗安琪副领事馆警告派拉蒙公司将《风尘奇女》《糊涂将军》二片收回销毁,并饬保证以后不再摄制侮辱中国影片”。并且提议设立驻美指导电影代表之建议,酌予采纳。从上述一系列措施可见当局在抵制“辱华影片”上的强硬态度

3. 遏制左倾电影

电检委员会工作的另一重心,便是遏制左倾电影。20世纪30年代,基于左翼文化运动的勃兴,进步电影工作者对内忧外患的社会现实问题的自觉关注,以及当局打压古装题材的武侠神怪片等原因,上海各电影公司在制片方针上开始转向现实题材。当局开始警惕其中的左倾意识,党务系统,乃至浙江省主席鲁涤平均提出教、内电检委员会对于左倾电影的“查禁不力”,不过,委员们自称在打击左倾电影的问题上问心无愧:“事先则三令五申,谆谆告诫,促其注意,事后则检查严格,丝毫不苟,重则禁演,轻则修剪……”(66) 对左倾电影的限制,主要通过对苏联电影的限制与国内“鼓吹阶级斗争”影片的防范而进行。

1932年10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致国民政府公函(第别870号)发布《国民政府禁映苏联革命影片的令文》,对于俄国革命电影予以禁演,已经具有许可证者暂停上映,“查有关俄国革命之电影片,虽未必尽属宣传共产主义之作品,但值此共匪尚未完全肃清之际,其抄摹红军胜利等情,对于民众亦将发生不良影响”(67) 。教、内电检委员会第79次会议上决议,凡检查俄国影片,须全体委员出席。仅核准《人生大道》《金山》《情人后会有期》《铁骑红泪》《旧俄皇家琐记》五片,在指导员黄英、余仲英、黄天佐列席的到场指导下《金山》一片剪去群众捣乱八公尺,经黄英指示进行了若干修改,包括“红军”改为“俄军”,“列宁及列宁塑像”删剪后公映。

伴随左翼文化运动对电影界的影响日渐显著,浙江省主席鲁涤平1933年呈送《电影艺术与共产党》一文时指出:上海《晨报》附刊“每日电影”与《时事新报》附刊两个电影专栏“逐日刊载C.P.电影理论及批评文字,使各电影公司惑其批评,于不知不觉中转变其出品主旨,而渐有左倾趋向,若不及时亟加遏止,则电影宣传,有关社会观听,瞻念前途,殊觉危险”(68) ,并附《电影艺术与共产党》一文详尽阐发,更进一步从积极、消极两个角度探究“挽救的办法”。1933年6月,当局派员调查,逐一回应,以“纯系艺术研究”“并无共产宣传”为结论告终。

1933年10月4日,电检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告诫国产影片公司不得摄制鼓吹阶级斗争影片”的通告,称“近来摄制影片,多应社会之需要,尽情描写感化大众,但间有矫枉过直,每多陷超现实之流弊,甚或鼓吹阶级斗争,影响社会人心至大”。(69) 教、内两部电检会查禁的有关阶级斗争、违反三民主义之影片主要有《摧残》《歧路》《色象世界》《土国风光》《社会之谜》《假寐趣事》《东方之巴黎》《争宠》《四集乾隆游江南》《五集乾隆游江南》等。修剪者有明星公司《压迫》中“大资本家做交易压迫小资本家,寅生被资本家迫赴茶楼”之段落;《姊姊的悲剧》中地主扣押佃户、豪绅打黄包车夫、幼麟被刺三段;“天一”《挣扎》中劣绅压迫佃户一段剪去改摄,劣绅法庭审判剪去改摄;“明星”《铁板红泪录》修剪团丁枪击团总一段,添加字幕“国民革命军到来一切痛苦均告改除”等。(70)

中央电检委接手工作后,加大了对左倾电影的防范力度,但由于这一时期左翼电影数量降低,且国民政府宣传主张与左倾电影在电影表现上不乏“耦合”之处,在界定上呈现出了暧昧与复杂,实施效果并未达到党务系统查禁左倾电影原初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