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幼者为本位”:电影教育与“儿童年”
五四以降,以鲁迅、周作人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在西方影响下逐渐发现了“儿童”,确立了建立在启蒙主义基础上的现代“儿童观”——自此,儿童不再是“缩小的成人”,也不再是追求传宗接代的父母的附属物,而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体,开始得到社会的关注。20世纪20年代以来,成立了“中华儿童教育社”“中华慈幼协会”等一系列关系儿童福祉的社会机构。
“九一八”事变以来,国民政府愈发关注儿童问题,儿童作为“小国民”,也在30年代被纳入国家身体打造与意识形态规训的轨道之中。1932年,国民政府在中华慈幼协会的提议下颁布《儿童节纪念办法》,确立每年4月4日为全国儿童节,并将1935年8月1日至1936年7月31日定为“儿童年”,中央教育部、内政部、实业部会同中华慈幼协会特筹备儿童年实施委员会。8月1日,“儿童年”在南京举行开幕仪式,中央党部代表、国府代表孔祥熙,教育部王世杰等人到会。宣言中提出:“儿童是民族生命的幼苗,人类文明的花蕾。目前中国儿童的量和质,如果不能充实起来,民族复兴的基础,便无从奠定……”(81) 开明宗义提出了国家本位的儿童观。
教育是儿童问题的关键,随着国民政府对儿童问题的关注,以及在苏联、美国等国通过电影对儿童进行教育的影响下,20世纪30年代以来,电影与儿童教育的关系逐渐开始受到重视。《儿童与电影》《电影与儿童品格》《电影与儿童教育》《儿童观电影的注意》《儿童教育电影问题》《提倡儿童电影》等讨论“儿童与电影之关系”的文章在1930—1934年间见诸报端。1933年,中华儿童教育社在拟呈教育部的提案中指出“如何提倡儿童电影教育案”的具体办法:“(一)希望教育部审查儿童电影目录及创造儿童电影;(二)本社社员创作剧本”(82) ,从消极的审查与积极的剧本创作两方面加以提倡。上海、天津等地的影院也开始具有设立“儿童专场”的意识,大光明电影院、平安电影院举办儿童电影会,放映儿童喜剧滑稽短片,“凡儿童能够捐助玩物一种,即可入座,征集玩具供贫苦儿童”(83) 。
1. “儿童电影院”之设
围绕1935—1936年“儿童年”运动,在儿童电影专场放映、儿童电影制作以及儿童电影观看规定等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1935年第227期的《儿童晨报》上,刊登了一位小朋友写下的文章《记儿童电影院开幕》:“在一个兴高采烈的元旦日,我们充满了热忱,很高兴地跑到尚文小学,参加那今天开幕的儿童电影院。”(84) 这篇文章中提到的儿童电影院1935年1月1日成立,设址上海尚文路尚文小学,由上海儿童幸福会主办。开幕当日,上海市教育局长潘公展出席并致辞,出席者有小学生千余人。
为进一步推行“儿童电影院”,1935年3月27日,上海儿童幸福会成立儿童电影委员会,并举行首次会议,推举潘公展为临时主席,委员有胡旭光、郑正秋、徐公美、徐卓呆、沈家梦、陈铁生等。潘公展在会上说明了该会创立原因在于上海儿童娱乐场所的缺乏,但鉴于经费之故,“购地造屋”创设儿童电影院不太可能,故“不得已而求其次”,在月光大戏院创设“儿童电影日”专映合适于儿童需要和兴趣的影片。在这次会议上,议决徐公美任主席,总务组组长胡旭光、设计组组长徐公美、宣传组胡叔异。通过与月光大戏院合办“儿童电影日”之合同,并保障“儿童电影日”名称,呈请教育部备案,非经通过不得滥用,且定于4月4日儿童节在月光(大)戏院开幕等九项。(85)
在“儿童电影日”开幕典礼的致辞中,强调了电影、儿童与民族国家的关系——“因为有新的儿童,才能有新的国家。可是要希望有新的儿童,首先要有创造新的儿童的工具,创造新儿童的工具自然很多,但我们以为最有效的莫过于电影。今后之教育,应以电影为中心。”(86) 1936年2月,上海市儿童年实施委员会向电影事业处、各报馆致函,提议设立儿童电影院,规定每星期日上午十时放映儿童教育影片一次。(87) 上海之外,各地对“创造新儿童的工具”的电影同样给予重视。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政府电影队为庆祝儿童节,9月8—15日每晚七点半分赴乡村放映电影招待儿童。(88)
但是,“儿童电影院”是否发挥了应有的儿童教育作用呢?从舆论来看效果似乎不甚理想,每星期日上午开映教育的电影,票价低廉,儿童观众座无虚席,但随着影院的推广,取而代之的电影院等次较低,无法确保所映影片含有教育性。一篇题为《小言儿童电影周》的文章认为,所映影片不外乎“A好莱坞的滑稽片子、B中国的侦探神怪片、C爱情片子”(89) 。一则漫画中,衣着光鲜的孩子们走入一家横挂“儿童电影周”条幅的影院,门前却竖立着“神怪片”的广告牌,更多数的平民儿童则被拒之门外,漫画配文为“儿童年啦,儿童电影周啦!万千迷途的羔羊是被摈弃在门外。”(90)
一位家长痛心地写道:“以前他们星期天的儿童电影并不大高兴去参观,原因是教育片的内容太枯燥了;这半年,他们忽然每星期都看,原来现在星期儿童电影所开映的完全是一类神怪片,这是多么适宜于儿童口味的娱乐啊!……在国难严重的今日,爱国心的趋使,更容易促成他们入山求道的痴想,作将来为国复仇的准备。”(91) 由此看来,儿童电影院创设初衷虽好,但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儿童年啦,儿童电影周啦!万千迷途的羔羊是被摈弃在门外。”
漫画《儿童电影周》
2. 儿童电影制作
伴随着社会对儿童问题的普遍关注,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儿童成为中国电影的不可或缺的表现对象。在《孤儿救祖记》《好哥哥》《苦儿弱女》《小朋友》等电影中,儿童往往承担了伦理、教化的角色功能。
30年代,电影中的儿童形象以全新的面貌呈现在观众面前,以联华影业公司为主力,出品了以吴永刚执导的《小天使》、蔡楚生执导的《迷途的羔羊》等为代表的电影,注入了批判社会、唤醒国人救亡意识为诉求的现代观念。
《小天使》系江苏省教育厅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教育电影剧本获得的“首选”之作,原名《好朋友》(92) ,作者蒋星德。《小天使》由王人美、葛佐治、林楚楚、刘琼主演。影片以比邻而居的杨、黄两家子女为表现对象。黄家家境清贫,“是几千万平凡家庭的一个”,父亲戍守边疆,加入东北义勇军;母亲贤明,“她知道如何尽她的主妇的责任”。儿子黄敏不仅品学兼优、体恤家人,更捐出零用钱援助战士。杨家生活优渥,男主人却酗酒成性,嫌贫爱富,不许子女杨芳、杨芸与黄家孩子交往,直到黄家不计前嫌,在危急关头慨然相助,高尚的品德使杨家感动、羞愧,最终睦邻和解。导演吴永刚为这部影片所写的卷头语是:“这是一个理想的故事,这里有许多理想的人物,谨以此贡献给每个有孩子的家庭。”②影片获得了成功,前来观影的人们络绎不绝。“大家都携带儿童,个个喜逐颜开,全院充满着活泼的朝气。”(93)
《迷途的羔羊》由陈娟娟、殷秀岑、黎灼灼、郑君里主演。影片以流浪儿小三子为表现对象。由于战乱,父亲被土匪打死,小三子跟随祖母生活,在祖母死于贫病之后,小三子沦为上海街头的流浪儿,在那里意外与同样遭遇的同村女孩小翠重逢,为不幸生活带来了一丝曙光。因一个偶然契机,小三子被富商沈慈航收养,貌似阶层发生了改变,却仍然无法摆脱生活的凄楚处境,后来再次成为一名流浪儿……凌鹤在《由儿童年的儿童电影谈到<迷途的羔羊>》中谈道:
无疑的,在“儿童年”中也许这一影片会使大人先生们皱起眉头,因为不免扫了她们的清兴,然而洋溢着现实性,将地狱中的儿童们的非人生活,毫不掩饰地用笑和泪暴露出来,向关心儿童幸福的人们提出有力的警惕,这便是很大的成就了。(94)
由此可见,在抗战背景之下,中国的儿童电影开始以战争为背景,正视社会现实的残酷。
3. 儿童与电影政策
伴随儿童电影院雨后春笋般的设立,以及以儿童为表现对象的影片增加,儿童观众成为不可被忽视的观影主体,如何管理儿童观影的问题被纳入了官方视野。1935年8月20日,国民政府中央通过了中国教育电影协会第四届年会关于“凡六岁以下儿童,非因电影院映放儿童教育影片,特准入场观看外,平时不准入普通电影院”(95) 的提案,对六岁以下儿童观影进行了限制,原因在于幼童尚未发育完全,也不具备理解电影的能力,并且电影院内空气不佳,放映过久对于儿童身体健康具有危害,应绝对禁止,这一做法也是仿效国际上多数国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