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的战时电影宣传部署

一、 国民政府的战时电影宣传部署

七七事变后,战火燃烧、国土沦丧。当局鉴于战时“思想与实力”并重之必要,明确电影的意识形态功能“凌驾一切文字宣传之上”,但是,当时官营电影处于初创状态,“限于技术人员及机件,殊不单独应付全面之长期抗战”,上海的民营电影公司则在炮火中凋零没落,制片难以为继,反观敌人,“以五百万投资于伪满之电影事业,作统制电影之准备”(2) ,双方实力悬殊,判若霄壤。

1937年8月12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制定的《战时电影事业统制办法》,大力强化了电影的国家统制,意欲建立制片统制机构,联合中央电影摄影场、军委会政训处电影股以及各民营公司建立“统一机关”,实行公、私电影业的合并与统一管理。主要包括:一、制片原料、技术人员和机件的统筹;二、影片整理、放映与流通,以及海外发行;三、工作人员安全与交通。战时物资短缺,当局对电影摄制需要的人力、物力采取力行缩减的措施,实行人员精编。组织宣传、流动剧团、放映队。四、在内容上,侧重于“战时新闻纪录片”制作,严格限制非抗战题材摄制。(3)

“八一三”沪战爆发,明星、联华、新华等影业公司在炮火中被迫终止生产,由左翼戏剧家、电影人、文化人、学生为主组成了13支抗敌演剧团深入内地,分赴后方与前线。

1937年9月,蔡楚生提议组建“上海影人剧团”,赴内地进行抗敌演剧。包括白杨、周曼华、吴茵、刘莉影、燕群、胡瑛、卓曼丽、刘致中、严皇、陈碧华、袁竹如、施超、谢添、龚稼农、陈白尘、沈浮、王微信、王献斋、徐莘园、田珲、汤杰、孙敏、任冰、谢云卿、孟君谋、马瘦红等在内的34人组成上海影人剧团,在商人夏云瑚的资助与护送下入川参与抗敌演剧,沿途经嘉兴、苏州、南京、芜湖、武汉、重庆等地。

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迁都重庆,此前在武汉经历了过渡时期。在武汉,国民党军事委员会政训处改组为政治部,第三厅负责抗日宣传,郭沫若任厅长,阳翰笙任秘书,郑用之任第三厅第六处电影科科长。该处经过协商决定收编救亡演剧队伴随全国战略重心的西移,沪上影剧人整体迁入内地,使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电影制片格局被全面打破,也大力充实了官营制片机构的人员力量,使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