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业南迁与国、粤语片之争

一、 影业南迁与国、粤语片之争

香港电影在20世纪最初十年与上海几乎同时起步,但两者发展却有所不同。上海电影业在20年代中期之后快速发展,并由于众多专业人才的加入而在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30年代起,上海电影受到知识阶层的广泛瞩目,同时因为临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也受到当局倡导文化的巨大影响和约束,因此在题材和艺术上始终追求较高标准。而香港在20年代虽然相继有“民新”等十余家电影公司成立,但还未成气候就因省港大罢工等局势原因停滞,此后在20年代几乎没有新的电影出品,被同时起步的上海超出了一大截。虽然30年代起香港电影逐渐恢复,但就整个中国电影产业来看,上海无疑已占据了中心位置,香港虽然出产数量众多,但作品在质量与影响力上远不如上海。

1930年成立的“联华”由于罗明佑、黎明伟等初创者与香港的关系,在建立之初就将总公司设在香港。但“联华”在香港的第三厂并不成功,不久即告关闭,而从30年代初到全面抗战爆发前,上海的几家电影公司如“天一”“艺华”等看到香港及南洋的电影商机开始在香港建立分公司。其中“天一”以为粤港电影公司代摄影片为起点,逐渐在香港电影业中扎稳了基础。加之“天一”在上海电影界一片“进步”声中地位日渐尴尬,而其较为保守的制片理念却与香港、南洋观众喜好十分契合,因此逐步加大了在港投资。

30年代初期电影进入有声时期后,上海和香港两地电影的区别开始显现。上海电影以国民政府推行的国语为主要对白语言,而香港电影则仍以粤语制片,但此时矛盾尚不明显。以香港最早的几部有声片为例,粤语对白的《战地两孤女》(1932)即由“天一”在上海摄制。八九位主要演员都不谙粤语,而是由粤语老师李化、摄影师司徒慧敏等仅有的四人配音而成。(91) 而轰动香港的粤语歌唱片《白金龙》(1933)也是“天一”与南方公司在上海拍成的“广东梅兰芳”薛觉先名作(92) ,另一部《歌侣情潮》(1933)则是“联华”背景的美国大观声片公司在美拍摄(93) 。当时报刊称,很多香港小电影公司组齐人马即开赴上海,租借“天一”等公司的片场,几天即可拍就一部粤语有声片。(94) 粤语电影虽只在粤港及南洋部分地区发行,但文化定位不高,剧作、拍摄成本也往往低廉,南洋拷贝却售价高且资金回收快,在国语电影竞争激烈的上海,摄制粤语片反而是不错的生意。

国、粤语片的矛盾集中爆发于1937年前后。但事实上早在1932年12月23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内政部电影检查委员会通告中即明文规定,“各电影公司摄制有声电影片,一律采用国语,不得再用方言”。此时正值有声片刚兴起,而粤语方言地区多数仍处于割据状态,可见该通告并非专门针对粤语片。1936年底,方言有声片的问题被重新推到“中央电影检查委员会”面前。上海的一个投机电影小公司“暨南”先因拍摄武侠神怪片被查抄,(95) 后又顶风违规摄制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剧本被没收设备,(96) 并牵扯多起财务纠纷,终于被清盘拍卖。因清盘中的债务细节,上海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向中央电影检查委员会致公函,询问该会是否放松了对方言影片的审查。(97) 由该会回复公函中可见,法院所列举的上海公司私摄粤语影片的状况是较为严重的,涉及“明星”“天一”“大华”等大小公司的多部卖座影片。虽然“委员会”回复中以各种理由对未查禁这些私摄粤语片做出了解释,但该公函的披露显然已使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随即,12月22日,电影检查委员会发出通告,令“各公司嗣后不得再行摄制方言有声影片否则一经查出定严重处罚”(98) ,同时配发专门针对粤语有声片的“第81号通告”指出,方言有声片“自经本会严厉禁止映演以来,所有内地各电影院对该项影片早经绝迹,惟查华南一带过去以政令未能统一,遂使粤语影片风行一时,此在影商方面迎合当地观众,惟利是图,固属情有可原,但置中央法令于不顾,破坏整个电影国策,则为法所不容”。委员会又提出几条严令:华南过去所摄电影未经审查的需要补办审查手续;送审每片缴纳100元罚金,限期两月内完成;1937年2月起华南及广东境内各戏院公映影片一律需要审查,否则禁止上映并禁止出口。(99) 后“华南电影协会”理事赵树燊等人经广东省政府陈情,香港电影公司代表也赴京申诉,但“委员会”并未因此收回成命,执行日期却一再宽限,从2月到3月,又延至4月,最终延迟至6月底。(100) 对禁拍令,香港电影界反应强烈,曾专门召开华南电影界第一次座谈会(101) ,会上检讨了香港电影确实存在制作低劣的问题,但也认为粤语片的存在对统一国语没有影响,政府可以对内容进行审查但无禁摄粤语片的必要。会上甚至有人提出,“禁拍”根本是中宣部和电影检查委员会受上海电影公司挑唆所致。而事实上,这样的观点并非华南电影界个别人的看法。加之华南电影公司一方面拖延禁令的实行时间,另一方面实施各种对策——如加快在摄粤语片的拍摄和审查进度,赶在禁令前成批运送入京审查,(102) 或者索性将粤语片改成无声片送审,(103) 甚至对禁令完全不予理睬,根本不送审也不停拍——而上海电影公司则因习惯了循规蹈矩,不仅多数停拍了粤语片,还计划收紧在粤港两地的公司规模,(104) 在沪港两地邀请中宣部等部门的当面谈判中,官员们又互相推诿,顾左右而言他,大有“禁拍”一事不了了之的趋势,(105) 对比之下,上海电影公司不免认为自己吃了大亏。上海媒体直接斥责华南电影界“肆无忌惮之态度形同化外,情形与陈济堂时代无差别,当地官吏庇护乃一大病态”(106) 。情势至此,即便粤语片禁摄令缘起与上海电影界无关,此时也已演化为沪港两地电影业的巨大矛盾。

在今天看来,这种矛盾是多方面角力的体现,它不仅显示出国民政府在全国统一后急于实行统一的文化与教育政策,也是电影产业进入有声时代后,沪港两地对全国乃至南洋市场激烈争夺的表现。根据最后一次公报的日期,包括上海、粤港在内的电影公司当于1937年7月起不再能摄制粤语片,但国民政府后来也确实意识到其“一刀切”的禁令根本不可能真正实施,因而打算采取更为缓和的三年逐步停拍计划。(107) 而此时已是战争紧要关头,香港又因主要由殖民政府管辖,并不受到此禁令的实际限制,因此,禁拍令最终没有起到任何实质性作用。不仅如此,部分在内地禁映的神怪武侠片,运至香港同样可以上映,香港一时成为电影业“法外之地”,这更加吸引部分电影公司在香港拓展其版图。可以说,全面抗战前,沪港两地电影产业对峙之势已大致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