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狩猎
二、狩猎
佤族由于多居高山区,农业生产十分落后,仅靠农作物是难以维持生活的。阿佤山区高山连绵,树林茂密,是各种动物栖息的天堂,狩猎自然也就成了佤族补充食物的一种重要手段,也可以说是一项重要的生产活动。阿佤山区,动物很多,兽类有大象、老虎、豹子、狼、老熊、马鹿、麂子、山驴、岩羊、野猪、豪猪、狐狸、果子狸(破脸)、蜜狗、飞楠、穿山甲、猩猩、猴、懒猴、大灵猫、小灵猫、兔子以及各种鼠类。
过去佤族猎获较多的动物有:麂子、野猪、果子狸、穿山甲、懒猴、兔子等。佤族喜猎的飞禽有野鸡、竹鸡(麻鸡)、白鹇、斑鸠、鹌鹑等。佤族男子从小就练习射弩。成年男子几乎人人有一把弩,有的还有铜炮枪。上山下地,枪、弩、长刀是男子随身携带之物。遇见禽兽,随时可以打。除了枪、弩,佤族还用挖陷阱、下扣子等方法捕捉各种动物。

佤族狩猎有个人行动和集体行动两种:个人行动是设伏,守野兽;集体行动是撵山(追山),十几个人分守路口,两三个人领着三四条猎狗在林中撵野兽。狩猎时,若猎获到飞禽之类的就谁打中归谁,若获得大的兽类如麂子之类的,除了“见者有份”外,回到寨子后要分给每户人家(一施肉)。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独食”所获得的野兽,是不道德的。
佤族认为万物有灵,若是猎获大的野兽,还要祭灵。其他小的走兽、飞禽,只是在新枪、新弩或者是新安设的扣子猎获的第一只动物时,才须祭灵。祭灵的仪式较简单,一般是一碗米,米上放一只鸡蛋,由老人拿着猎获的动物念祝词,希望猎获者以后一家平安幸福,并得到神灵的佑助,以后猎获的更多。
过去,如果猎获大的动物要将右前腿送给头人作为礼仪,祭大的动物之灵时,猎获者家要杀鸡占卦、泡滤水酒,然后用兽头煮大锅稀饭给大家吃,来吃兽头稀饭的人要自带一小碗米给猎获者家。佤族在打到各种动物之后,是走兽要留下颌骨,插在墙壁上;是飞禽要拔几根羽毛插在墙上,还要将动物的毛和血粘到自己的枪、弩上,一方面显示自己以后将会越打越多,另一方面作为一种美饰,借以炫耀自己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