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宗教的性质、内容和特征
二、原始宗教的性质、内容和特征
(一)“万物有灵”的原始自然崇拜
佤族的原始宗教信仰还处于“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阶段。在他们的观念中,山川河流、日月星辰、动植物以及他们不能理解或使他们恐惧的一切自然现象都是有“精灵”的,即是有“灵魂”或“鬼神”的。佤族人认为这些“鬼神”具有喜怒两种性格,既能降福于人类,也可以因人类行为不端或是得罪于它而降祸于人类,人类只有举祭或是“送鬼”才能祛病禳灾。
佤族信仰的“万物有灵”的原始自然崇拜,是当时人类与强大的大自然矛盾和斗争的直接产物,它祈求的只是现实社会的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和村寨的繁荣安定,而很少涉及死后的世界。他们所崇拜的众多的鬼神,不但由他们生活着的自然环境所决定,也是由他们生产、生活的需要来决定。诸鬼神地位的完全平等,反映了人们当时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平等关系,也反映了人们的平等观念。总之,佤族“万物有灵”的原始自然崇拜是当时人们低下的物质生活和低下的思维能力对现实生活需要的歪曲反映,是与佤族社会历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佤族的宗教信仰,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其主要表现为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魂崇拜、神灵崇拜、英雄崇拜、图腾崇拜、动植物崇拜等。
自然崇拜,是佤族最初的崇拜形式,其崇拜对象是天体、土地、山河、水火、雷电、洪水、风雨等。
祖先崇拜,是对已故祖先的崇拜,其实是对已故先祖们的一种缅怀方式。佤族在做大小祭祀活动时,都不会忘记自己的祖先,都要把第一滴酒、第一口饭先给他们,然后才给活着的人,以保人畜平安兴旺。
鬼魂崇拜,是佤族主要崇拜之一,佤族认为,一切事物都有灵魂,即使已经死了几百年、几千年的祖先,他们的鬼魂还时时与我们在一起,时时都在保护着每个人。他们不允许我们做任何错事,一旦做了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神灵崇拜,也是佤族主要崇拜对象之一,它是对所有鬼神的一种崇拜,其崇拜对象是土地神、山神、酒神、水鬼、火鬼、动物鬼、人鬼等。佤族认为,神灵无处不在,人不要得罪他们,不然他会害人。
英雄崇拜对本民族最具影响力和号召力,常常被当作神的象征来崇拜的人物的崇拜。在佤族神话传说中的机智人物达太和岩占片等人物形象,就是佤族人民智慧的象征,是所有佤族男子崇拜的偶像。过去佤族猎砍人头时期,一旦部落中强壮的男子被别的部落砍掉了脑袋,部落的人就会把他当英雄来崇拜,来教育下一代。
图腾崇拜,在佤族所有信仰中是比较神圣的崇拜对象,主要表现为对木鼓、寨桩、牛头、生殖器的崇拜。佤族认为,木鼓是通天神器,寨桩是宗教活动中心,牛头是富足的象征,生殖器是“司岗里”活的形状,是人类出生的地方。因而,这些神物在佤族生活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然鬼神会惩罚你,让你终生不得安宁。
动植物崇拜,就是把动物和植物作为崇拜对象,即把谷子、红毛树、牛、老鹰、蛇等动植物当作神灵崇拜。在佤族生活中,祭祀免灾是常有的事,为谷子招魂也是一年中不可少的祭祀活动之一。
佤族无论是招魂祭祖,还是祭神送鬼,必须选择色泽最纯正的动物,比如纯黄毛的小牛犊、纯褐毛的小母鸡、纯黑毛的小公猪等。但不能用黑毛和白毛的鸡,也不能用黑毛的狗,认为不吉利。若拿白狗、白鸡就是和鬼神断了来往,以后他们就不会再护佑你家,这是佤族在祭祀活动中所禁忌的。
佤族认为“万物有灵”,并且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对其政治、经济文化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佤族认为世界上鬼神很多,无时不在,无所不包。鬼神世界和人世一样存在着七情六欲,必须吃喝、穿戴和生产。他们最崇拜的是“莫伟”(社神)、“西也”(老天爷),将其视为创造并主宰万物的最高神灵,是世界万物中最大的主宰一切的神灵。以前,每个佤族村寨都有一片神林,佤语称“龙莫伟”,“龙”是树林,“莫伟”即社神。“龙莫伟”在村寨上方,神林中建有一间小草棚,佤语叫“业莫伟”,即社神房,“业”是房子,用以供奉社神。

佤族每年对社神祭祀的次数各村寨不一,多的一年祭五六次,少的祭三四次。但是,一般群众性的祭祀是在佤历三月播种之前和佤历十月秋收之前。若是村寨里有什么重大事件也要祭祀,如械斗、发生灾难等。平时,如果哪家遇到什么灾难就请头人或者“占旺”(魔巴)祭社送神鬼。祭社神时要杀一头毛纯的小公猪或者小公鸡,要把猪或鸡领到“业莫伟”处宰杀占卦,煮烂饭,三四个老人和“占旺”一起祭,由“占旺”祈祷。祭社神的目的是祈求社神保佑家人平安,消邪灭灾,使人畜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