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文历法
佤族先祖们在悠悠历史长河中,近以自己周边自然环境,远以天地寰宇为师友,仰观俯察,在生产生活中总结了丰富的天文历法知识。
佤族有自己的原始口传历法,这是佤族人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逐步积累的经验总结。他们认识自然,往往是从认识自己的乡土、自己周围的自然变化开始的。如日夜的更替、季节的循环、日月星辰的变化等,形成了“月”的初步概念,即以每次新月出现时定为1个月的开始,每次循环29天或30天,1个月结束,周而复始。在积累天文知识的基础上,又以动植物和农作物的生长变化,逐步认识“年份”的周期,如:桃花开为新年的开始,白花开是播种季节的到来等,从而确定1年有12个月的复始。又以河里的鱼晚一个月上水,小蜜蜂晚一个月飞来,或由花晚一个月才开等现象,来认定闰月的年份,形成了以物候定农时的自然历法。
由于佤族部落之间长期隔绝的原因,一直未形成统一的历法。他们的历法不但名称各异,而且连计算方法也不统一。有的是九天循环记日,有的则是十天循环记日。不过,根据历法进行的农业生产与宗教活动,却基本相似。下面是西盟县、沧源县部分地区佤族的历法。佤族天文历法如下:
(一)记日法
1.西盟县马散、窝努寨、小新寨一带的九天循环记日法

2.西盟县翁戛科一带的十天循环记日法
翁戛科一带的佤族,以十天循环记日,这十天的佤语顺序是:“荣”“到”“戛”“戛布”“那布”“牙埃”“勐”“不勒特”“戛特”“考特”。每十天一轮,称为“得歪”。轮完三个“得歪”即一个月。


(二)月历
班洪佤族的历法及生产、宗教活动的情况表
(三)时辰观念
佤族的时辰观念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精确的时辰概念。一般只是按日出到日落的自然运行现象,把白天分成几个大的时辰,如太阳出、太阳当顶、太阳偏西等。晚上,只有一个总的概念,没有细致的划分。但也有部分佤族地区,开始出现较为规整的时辰概念,和与之相应的词语表达。如西盟县翁戛科一带的佤族,就把白天划分为七个时辰。这七个时辰是: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约早上6时)称“戛扫木”,太阳升起一竹竿左右(约8时)称“开扫木”,太阳升起有三四竹竿(约10时)称“砍好友”,太阳将要当顶(约12时)称“松艾”,太阳过顶(约下午2时)称“格艾”,太阳偏西(约下午4时)称“格太”,太阳将要落山(约下午6时)称“勤艾”。佤族先民用观察太阳运行的跨度,结合自己或家畜的生理反映(如饥饿感),作为自己的生活作息时间。有的地区还把时辰划为十个段落,把清晨日出以前和日出以后划为两个时辰,把晚上和夜加以区分,形成了各地大同小异的时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