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称谓中的辈分、年龄和性别区别
四、亲属称谓中的辈分、年龄和性别区别
(一)辈分区别
由于佤族实行氏族外婚制,反映在亲属称谓上,无论氏族内的还是氏族外的亲属称谓在辈分上都加以区别。这样区别,在西盟佤族的亲属称谓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在西盟佤族的马散、翁戛科和央让等部落,由于实行以辈分为基础的等级婚,即基本上兄弟为一等级、姊妹为一等级,构成两个半边,在两个半边关系的基础上,同一辈分内形成对等的称谓。
(二)年龄区别
同一辈分中因年龄的长幼不同,称谓也不同,而且这种区别还比较严格。在同一辈中,对比自己年长的,叙述时无论男女都称其“保给”,直呼时要称敬名,如有比自己年长的一男一女名字分别叫“岩块”“叶婻”,直呼时要分别称“岩”和“叶”,而不能称“块”和“婻”,也不能直呼其全名;对于比自己年幼的兄弟姊妹叙述时可统称“普”,直呼时则可用名字的第二部分,如自己有一堂弟和堂妹分别叫“岩块”“叶婻”,直呼时,就可称“块”或“婻”,有时为了表示亲昵也称为“岩”或“叶”,但大多用于年幼的弟妹。
父母一辈,父兄、父弟、父姊、父妹也有表示长幼的四个不同称谓,如称父为“更”,父兄就要称“顶”或“更顶”(“顶”即大之意),父弟则要称“央”或“更央”(“央”即小之意),父姊和父妹则分别称“顶”或“篾顶”“央”或“篾央”。同理,对于比母亲年长或年幼的其他女性亲属(非亲同样用),其称谓后也要加上表示或长或幼的“顶”“央”两个限制词。只有对外氏族父辈男子的称谓没有长幼区别,无论其比己父年长或年幼,皆只统称“报”(舅舅)。
(三)性别区分
佤族的亲属称谓,对于祖父母、父母辈和同辈、子女辈已有性别区分,但父母辈的性别区分不甚严格,还保留着一些中性称谓。如前面提到的,称父兄及与其同辈而年龄相当的同姓男子为“顶”(或“更顶”),同时也称呼伯母、姑母、姨母、舅母及与其同辈而年龄相当的女性为“顶”(或“篾顶”);称叔父等男性为“央”(或“更央”),也称小姑母、小姨母、小舅母等女性为“央”(或“篾央”)。同时,孙辈以下的称谓还未出现性别区分,如把孙子女都统称“管少”而不加区分。
性别区分比较严格的称谓,是父母表明与子女的关系时的有关称谓,如称子女为“管儿”(“管”即子女、孩子,“儿”即我、我的),在此基础上称儿子为“管斯梅(儿)”,称女儿为“管斯崩(儿)”。子女一辈称谓上的性别区分,还集中表现在给同胞的兄弟姐妹起名时,男女各成一系相传,孩子们因为出世顺序和性别的不同而按照男女排行和天干生日分别起名。如,男子的名字,第一部分是排行,即“埃”(老大)、“尼”(老二)、“桑木”(老三)、“赛”(老四)、“奥”(老五)、“楼克”(老六)、“结特”(老七)、“别特”(老八)等;第二部分则是按天干计算生日的名称,若有一个男孩是“嗄”,“天干第六位”这天生的,是老大就叫“埃嗄”,是老二就叫“尼嗄”……女子的名字,第一部分也是排行,即“叶”(老大)、“依”(老二)、“安木”(老三)、“欧克”(老四)、“叶特”(老五)、“握”(老六)、“依甫”(老七)、“乌”(老八);女孩名字的第二部分也是按天干计算的生日名字。按天干计算的生日名字,男女有时会雷同,但大部分已出现男子专用和女子专用的区别。男子名字的功能除用来称呼外,还用来行父子连名制,而女子则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