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保洪忠
十三、保洪忠
保洪忠(1930~2001年),男,佤族,云南沧源人。原为班老部落首领。1961年后,历任沧源县班洪、班老新区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975年后,历任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协委员、常委、政协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届代表,全国政协第八、九届委员,云南省政协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届委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届代表,云南省第四、第五、第六届政协副主席。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八、第九届副主任。
2001年3月17日,保洪忠因病在沧源佤族自治县逝世,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云南省政协等部门领导及临沧市、沧源县市领导前往沧源县班老乡上班老村保洪忠的出生地,参加了保洪忠的追悼会。保洪忠是20世纪以来佤族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保洪忠为人正直,清正廉洁,虽身居高位,但平易近人;生活朴素,作风严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其长期担任省级领导职务,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由于其特殊身份,身为副省级干部的保洪忠,仍然同父老乡亲住在遥远的祖国西南边陲——上班老村。后来,为便于他工作,省人大才在沧源县城为他盖了住房。特殊的身份、特殊的生活环境,使他同当地群众建立了纯朴的感情和深厚的友谊,无论是当头人,还是当省级领导,他都保持着平易近人、乐于助人、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的优良品质,并和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洪忠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力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妥善处理很多边境民族问题,常常不顾自己年老多病,多次深入边境一线的佤族村寨,做好群众工作,为增进中缅情谊,保持边疆的稳定团结,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20世纪80年代中期,境外部分佤族组织了“佤联军”,还制定了建立“佤族联合共和国”的纲领,许多头人,包括其在境外的堂弟多次到班老请他参加佤族国,保洪忠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当有人问他是否同意成立“佤族国”时,他说:“阿祖、阿爹、阿妈教我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佤族国。现在我是中国人,在中国。你们外面要搞佤族国我不参加,更不支持。”
保洪忠是个亦官亦民的特殊人物。除了班老回归初期兼任班老行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外,他没有在地方上担任过任何主要行政长官。但他始终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积极组织群众发展生产,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地方各项建设事业,在竭力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同时,努力促进边疆的繁荣和进步。担任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后,他通过参加全会、常委会和提提案、建议案等形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关注地方建设,支持地方发展。
由于保洪忠在维护边疆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受到了人民的称颂和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1984年9月光荣地出席“云南各界人士为‘四化’建设服务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并受到表彰;1988年4月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受到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他一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战友,著名的爱国民族上层人士,是云南各族人民的优秀儿子,为维护边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