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态观
五、生态观
在佤族的观念中,人类、山川、河流、植物、动物和凡为他们所不能理解的一切自然现象,如风雨雷电等,都有灵魂,或称鬼神。认为人的生、老、病、死都与灵魂有关。通过人性的泛化和外推,也就很容易地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有灵魂,都受一个不可理解的力量所主宰,由此形成了“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佤族自然崇拜主要有天地崇拜、山崇拜、水崇拜、石崇拜、火崇拜、树木崇拜、牛崇拜、狗崇拜、鸟崇拜等。
佤族自然崇拜信仰过程中,佤族人对自然产生了朴素、和谐的生态观,主要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观
自然环境是一个民族文化产生的前提,佤族先民在生存发展时,面对的首先是阿佤山区的自然环境。虽然对许多自然现象不能科学地理解,但在阿佤人的思想观念里,大自然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会给他们带来吉凶祸福。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下,他们认为通过讨好自然界的神灵,不仅可以得到与人类密切相关的自然物的好处,还可以与自然和睦相处。因此,他们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并举行各种祭祀活动。自然崇拜是佤族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佤族崇拜植物和某些动物,有些山被认为是神山,有些树被认为是神树,有些动物被认为具有神灵。这种信仰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生态的作用。同时,“阿佤山区”的自然环境也使阿佤人认识到自身力量的渺小,深知只有讨好并顺应自然才能生存发展。佤族的自然崇拜对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起着积极的作用,体现了阿佤人协调自然环境的愿望和能力,以确保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二)维持了佤族地区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
佤族的生态保护形式,主要是神山、神林和动植物崇拜。佤族历来视公明山、焦山为神山,把其称为“父母”山,认为两座山是阿佤人的发祥地,也是抚育他们生活、成长的地方。时至今日,沧源佤族民众仍然视两座山为“神圣”之地,十分崇拜。佤族各村寨的神林,神秘幽静,是固定的祭祀场所。如前所述,人们不能乱闯进神林,不能动神林中的一草一木、一石一土,否则,会受到神灵的惩罚。这种赋予高山、树木以灵性,以神灵来左右人的命运的观念,属于唯心意识。但其强调保护森林,保护动植物,不仅能有效避免或减少自然灾害,而且维持了生态平衡,美化了自然与生活环境。
(三)在自然崇拜基础上形成的习惯法,对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佤族保护生态环境的习惯法非常丰富、严厉,有各种禁忌和处罚规则。“无树不成村,少林必缺水”作为古训,佤族一代代传承着保护生态的优良传统。生活在阿佤山区的佤族视水为生命的源泉,对水源林的保护尽管符合村民的共同利益,但仍用习惯法来加以约束。水源林的树木禁止砍伐,违者轻则罚款或参加公益劳动等,重则逐出村寨。大榕树是佤族的“神树”,在他们看来,大榕树能抵挡灾难,压制病魔,让人延年益寿。此外,佤族也有“千年古树变成精”的说法,因此禁止一切形式的砍伐。佤族村寨的神林大都是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之所以保护的好,除了慑于神灵的威力不敢砍伐外,习惯法的约束力也起着作用。佤族村寨的周围有竹林、森林和水源,哪里有佤族村寨,哪里就有竹林、森林和水源。可以说,竹林、森林和水源是佤族村寨的标记。不难看出,佤族在自然崇拜基础上形成的习惯法同样对生态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四)佤族的丧葬习俗中的生态环保功能
佤族人选择墓穴,有时用鸡蛋占选,将鸡蛋抛起到人的头顶,让鸡蛋落下,若鸡蛋破碎,则表示死者愿意埋在那个地方,若不破碎,则需另选,以鸡蛋破碎为止。这种以抛蛋定穴的方式在我国南方一些民族地区还不同程度地保存着。佤族墓地真正体现了公有的性质,死者无论选择墓地的哪一地点,都无“占有权”,如再有死者葬在同一地点,仍有选择的自由。
佤族村寨墓地的简朴性也许是世界民族中的典型,佤族的传统葬俗既不立碑、不起坟,也不举行扫墓祭拜活动,体现了阿佤人协调自然环境的愿望和能力,以确保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佤族以土葬为主要形式的葬俗,不仅占用的土地不多,也不会耗费过多的时间。佤族的丧葬习俗坚持不乱砍伐森林、绝不污染水源、尽可能少占土地等行为规则,蕴含了卓越的生态环保意识。
佤族有着乐观向上的生命观,汉族举行葬礼往往为了悼念死者或继承死者遗志,而佤族举行葬礼的目的恰恰相反,是为了和死者永远诀别,给死人以“恩惠”,让活人的灵魂从死魂的纠缠中得到解脱。佤族一旦举行完葬礼,就再不举行扫墓祭拜等活动了,并且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都忌讳提死者名字。不难看出,佤族的丧葬习俗拥有与自然环境产生平衡的能动力,客观上达到了维持生态平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