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佤族清戏
三、佤族清戏
佤族清戏是云南省腾冲县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民族文艺之一。早在明末清初,湖北人在古老的青阳腔的基础上,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戏曲,被称为“清戏”,又叫作“湖北高腔”,曾流传在襄阳、荆州、黄冈一带,成为颇具影响的地方剧种。明清时期,随着内地汉族文化传播到佤族地区,清戏就在腾冲县甘庶佤族寨里传播开来,久而久之,逐渐演化为佤族清戏。据专家考证,清戏传入腾冲县甘蔗寨的时间,约为清代咸丰年间或之前。清同治年间,甘蔗寨佤族头人李如楷大力倡导和发扬,积极加以组织排练,并亲扮角色,使清戏在村中常演不衰,还到周边汉族村寨演出。这是佤族清戏的繁盛时期,培养了一批骨干艺人。此后,时盛时衰。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省、地文化部门进行民间戏曲普查时,曾作过专门调查记录。1958~1964年曾演过数场。1984年,腾冲县文化部门对清戏加以发掘整理,培训演员,参加腾冲县文艺调演,并参加了同年地区文艺调演,被誉为“珍贵的民族剧种”。中国戏曲研究院专家亦深入甘蔗寨,为佤族清戏录音录像,将其正式列入中国少数民族剧种之一。
佤族清戏之所以称为清戏主要是因为“清唱”,是因为人物上场时往往要先念引子或念诗,然后再唱或道白,没有复杂的身段,台上的做功均是依据演员对剧情的理解而发挥。演唱时,敲击小勾锣、小镲伴奏,每唱一句或一段即用“锵齐锵齐锵锵齐……”之类的锣镲点隔开,烘托节奏气氛,大鼓、大钹、大锣等都是后来添加以显粗犷雄浑。当地艺人一般称武场为“打家事”,文场为“锯弦子”。角色有生、旦、末、丑之分。古时不化妆,20世纪80年代开始化妆,角色穿戴不一,服饰分衣、褶、蟒、靠,头饰有盔、冠、巾、帽,还有髯口、靴、面具等,行头不太讲究,多为在普通布料上粘贴一些用纸剪的飞禽走兽之类的简单图案。
如今,佤族清戏流传下来的常演剧目有《姜姑刁嫂》《逐赶庞氏》《芦林相会》《安安送米》《回朝缴旨》《加封韩愈》《文龙辞妻》《钟高点化》《越墙成仙》《湘子渡妻》等,这些剧目均取材于汉族民间故事《三孝记》和《白鹤传》。声腔有“九腔十三板”,九腔为大汉腔、四平腔、高腔、放腔、哭腔、花音腔、百珍腔、苍胡腔、土子腔。十三板为清江引、浪淘沙、山坡羊、下山虎、一枝花、滴滴金、步步娇、驻云飞、小桃红、倒垂帘、菜花黄、柳叶青、哭相思。这些曲调演唱时腔板穿插变换,一唱众帮,抑扬顿挫,悦耳动听,既善叙事,又极抒情,具有较强的表现力。佤族清戏的剧目故事感人,情节生动,文辞优美,人物性格鲜明。
清戏一般在春节期间上演,艺人们在节前就选定剧目,分配角色,安排排练。所选剧目多为二至四人的折子戏,其中,表现悲欢离合与神仙故事的剧目最受欢迎。大年初一、初二、初三及正月十六均有演出。初一,主要是“贺秋”和“参庙”。“贺秋”即供奉秋神用绳子像秋千一样把秋神挂于大树,摆放三牲供果,锣鼓齐响,年长者带头祭祀后,众人轮番荡使秋神。“参庙”是到魁阁祭祀,迎接龙灯,并祈求“出灯”到外村寨演唱顺利。正月初二在秋堂演唱清戏,秋堂上摆放着装有瓜果点心的桌子,四周用松明火把照明,观众围成灯堂,演员于灯堂中间表演。上演时通常与龙灯、仙灯等一齐演出,先是“耍青龙灯”,青龙灯是用竹片和纸扎制而成,耍时放鞭炮,用红布给龙“挂红”,高声“说吉利”,后是“耍仙灯”,由一个手提一只小菜篮子、里面放有灯笼、身穿鲜艳花衣、腰系围裙的小女孩扮作“引仙姑”,后面紧跟着七个手拿纸扇或手巾、衣着打扮类似的小女孩,围着边舞边唱一些“采花调”之类的民间小调。耍完灯后,清戏便正式演出,一般可演三四折戏,中间夹有耍灯,一折灯,一折戏,典型的“灯夹戏”。正月初三开始“出灯”,到周围十数个村寨“耍青龙灯”和唱清戏,一直要到元宵节才返回。外村寨事先一般会打个招呼或捎个口信进行邀请,还会封点小礼钱,多少不定,看各村寨的情况,少则几十元,多则两三百元,到返回本寨时,一般会有一两千元的进账,这些钱也主要用于寨里的公益。正月十六,要到秋堂“撤秋”,把供奉在大树上的秋神撤下。然后再到魁阁祭祀“辞庙”,“送龙”回宫,在河边烧掉龙灯,顺水冲走,至此清戏演出方告结束。
至今,佤族清戏的唱腔基本没有变化,仍保留着它传入时原生态的形态,是一份珍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腾冲县的申报和省市两级的支持和转报,2008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6月,李家显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