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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释(四)》
2026年03月01日
版权
《
公司
法解释(四)》
第十三条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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