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见的直接诉讼的诉因
按照美国法学会的总结,以下诉讼请求属于那些被大多数现代判例认定为能产生直接诉讼的诉讼请求:(1)分红的诉讼请求;(2)检查公司账册及会议记录的权利;(3)表决权;(4)主张某一交易将不当地削弱股东在公司中相应的利益或者损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请求;(5)指控公司官员通过“强化”自己的作用或地位(“entrench”themselves)或者操纵公司机构,从而妨碍原告代表或控制公司的企图的诉讼请求;(6)请求禁止公司拟进行的越权、欺诈或旨在损害特定股东利益的行为的诉讼请求;(7)指控少数股东受到压制的诉讼请求,申请解散公司或者类似的衡平法的救济的诉讼请求;(8)指控拟议中的公司控制权交易、资本调整、回赎或者其他类似的防御性交易不公平地影响了原告股东利益的诉讼请求。[11](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