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土文物
王家阴洼仰韶文化遗存可分为两类,第一类型相当于仰韶早期的半坡类型;第二类型接近于仰韶文化较晚的宝鸡北首岭上层遗存。遗址由墓葬区和居住区两部分组成。发掘主要在墓葬区进行,墓葬区集中在遗址的东部和北部,发掘清理出的63座墓葬都属于仰韶文化早期。居住区集中于遗址的西南部,居住遗迹既有仰韶早期的,也有仰韶较晚时期的。
第一类型可分为生活用具、生产工具和装饰品三类。共出土器物300余件。
(一)生活用具
共233件,均为完整或可以复原的陶器,此外还有一些残陶片。陶片以细泥红陶、夹粗砂红陶为主,有少量的泥质红、橙、黄和土黄陶,泥质夹砂灰陶,泥质黑陶则罕见。陶器纹饰有指甲纹、戳刺纹、压印绳纹、凸弦纹和附加小泥钉等。彩陶约占陶器的三分之一,大多数以黑色单彩绘花纹,少量为深褐彩。彩陶花纹中有鱼、变形鱼和兽面纹等花纹,还有以直角三角、斜线和圆点组成的几何形图案。个别绘以弧边三角和圆占组成的图案。
墓葬和遗址地层中出土的陶器是有区别的。墓葬出土陶器器形较小,种类不多,以钵、夹砂罐为主,还有葫芦瓶、细颈壶、碗等。出土的葫芦瓶共23件,有的为细泥红陶,有的为泥质橙红陶,有的为细泥橙黄陶。出土的细颈壶共11件,有的为细泥红陶,有的为泥质红陶,有的为泥质橙黄陶。有的头部较大,细颈小口,口壁略向内收凹。腹鼓凸而圆缓,腹最宽处在中部,底部较小。有的头部较小而下端有一圈明显的折棱。垂腹,底部较大。细颈壶细颈,有口沿较平,腹大底小。上腹外弧,下腹内曲。有的头部施黑彩,口沿以黑色绘放射形条纹或两组对三角纹相间放射形线纹。有的口沿向下倾斜,腹中有圈折棱,上腹外弧,下腹微内曲,底部较小。细泥朱红陶,上腹以深褐色绘二方连续兽面纹,有横鼻,似变形猪面纹。出土的盆共15件,有的为细泥红陶,有的为泥质红陶,泥质朱红陶或泥质黑陶,有的侈口,有的口沿微侈或微外侈,圜底,浅腹,多圆卷唇,有的以黑色彩绘,腹部多绘以三角、平角斜线和圆点纹组成的几何图案,有的黑彩,唇上施一圈带纹,腹部绘两条连续的鱼纹。出土的钵共76件,有的为细泥红陶,有的为泥质红陶或泥质橙黄陶,有的直口、刃状唇,有的敛口,口沿稍厚,口外绘一圈黑宽带纹,多圜底、底较平,有的底较尖突,有的上腹多以黑彩绘对三角、斜三角和斜线构成的几何形图案,也有在外腹绘一个或三个黑色圆点,有的为素面。出土的碗共12件,有5件为细泥红陶,口微敛腹较直,圜底,底较尖突,其中有一件在口缘绘弧条纹,其余为素面,高7.7厘米,口径15.4厘米。另有5件均为泥质红陶,口微敛,腹较深,圜底,底部较平,其中有两件在口缘绘黑线纹,另三件为素面。还有两件均为泥质朱红陶,胎壁较厚,敛口,腹较浅,圜底,底较平。出土的夹砂平底罐共88件,侈口,有的唇近刃状,颈部微内收,垂腹,小平底,腹部印有斜绳纹或在腹部印一圈指甲纹。有的器形较粗短,唇较厚而中有一浅凹槽,底部较大,少量饰凸弦纹,有的还附有四个小泥钉。出土的夹砂圜底罐1件,口沿较厚而外侈,沿上绘一圈黑带纹,腹壁较直,腹与底部连接处有一圈折棱,腹饰刻画纹。高8.4厘米,口径10.7厘米。出土的器盖1件,夹砂橙黄陶。器表饰不规则绳纹,盖纽与器身连接处有圆通孔,高8.6厘米。
房基和地层内出土的陶器器形较大,种类也比较多,主要陶器有彩陶盆、彩陶钵等。彩陶盆1件,高13厘米,口径35.6厘米,为细泥红陶,黑彩,由对三角、弧边三角和斜三角夹圆点纹组成同何形图案。彩陶钵1件,高7.8厘米。口径25.1厘米,为细泥红陶,口缘绘一圈黑线纹,夹砂平底罐1件,唇外有一深凹槽而内有一浅凹槽,腹部印有斜绳纹,泥条盘筑痕迹较明显,高39.5厘米,口径30.6厘米。葫芦瓶1件,高20厘米,底径11.5厘米,头部残缺,仅存腹部和底部,底较大,腹上以黑彩绘数条鱼纹,形象逼真,穿插巧妙,构图活泼。
(二)生产工具
主要有石斧、石刀、石锛、磨石、石抹子、陶刀、陶锉等。除石斧、陶锉各有一件出土于墓葬外、其余均出土于地层中。
石斧3件,均残,用砾石制成。
石刀2件,长方形,平刃,通体磨光,有钻孔。
石锛1件,平面呈梯形,刃部和一侧磨光,长8.8厘米,宽3.4厘米,厚1厘米。
磨石6件,有粗和细砂石两种,形状不规则,有的三面磨过,可能用作磨制小件器物。
石抹子1件,长圆柱体,底面十分光滑,高1.7厘米。可能为制陶的抹光器。
陶刀3件,均以泥质陶器残片制成,长方形,刃部微弧,中间有一穿孔。
陶锉3件,有的为泥质灰陶,有的为泥质红陶,均麻面,平面呈三角形或样形。
弹丸3件,其中石质2件,陶质1件。
还出土赭石色锭1件。
(三)装饰品
24件,其中有23件出土于地层,有1件出土于墓葬。均残,多为泥质灰陶,断面多呈五角形。
蛙壳7件。其中地层中出土4件,墓葬中出土3件。皆有穿孔,一般长7厘米左右。
短褶矛蛙10件,皆出土于墓葬。形矛状,有一穿孔。一般长10厘米左右。
骨管4件,皆出土于墓葬。用兽骨制成,中间挖通断面为椭圆形。
第二类型 房基灰坑及遗物
(一)房基
仅发掘了一座房基,房基北半部已破坏,仅存南半部。门向东北,为长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居住面经夯筑,厚约0.04~0.07米。壁面为黄色细泥,厚约0.02米,表面光滑且较硬。住室前部正中有一圆形直壁灶坑,门道与灶坑连接处有一隆起小台,门道底部为斜坡状。居住面距现地表深1.3米。居住面上出有2件平底敛口钵。
(二)灰坑
仅发现了两个灰坑,为圆形圜底灰坑,坑口微敛。就其中一个来说,口径约1.3米,现地表距坑口深0.7米,距坑底深1.15米。坑内出土有少量的陶器残片,器形有敛口平底钵、重唇口尖底瓶和凹凸唇夹砂罐等,还出土有兽骨、碎石和烧土块等。
(三)遗物
钵3件,敛口,口内有突起的脊棱,下腹微内曲,平底,均为细泥红陶,一般高12厘米左右,口径25厘米左右。
游鱼纹彩陶瓶 (距今7000~6000年),仰韶文化早期彩陶,甘肃秦安县王家阴洼遗址出土。
尖底瓶3件,均残,仅存口沿部分,泥质红陶,重唇,口沿以下施细斜线纹。
夹砂红陶罐2件,均残,一件凹凸唇,一件侈颈,呈喇叭状,口沿上有一凹槽,口沿内有一圈折棱。
盆2件,均为口沿残片。一件为细泥红陶,敛口,宽叠唇,叠唇下有一圈凹弦纹。另一件为泥质灰陶,敛口,叠唇,叠唇下有一圈凹弦纹。
甑 仅存下腹与底部,底部现存3个直径2.5~3.0厘米的小孔。
敲砸器1件,圆盘状,为天然砾石,边缘有敲砸形成的凹点痕。
王家阴洼遗址第一类型墓葬中的一些彩陶钵口外一圈黑宽带纹上刻有符号,有刻画符号的彩陶钵共10件,刻画符号可分为五种,出土于5座墓中。第一种是作为“1”的,共有5件。第二种是作为“↓”的,共有2件。第三种为“⇃”的,有1件。第四种作为“┎”的,有1件。第五种是作为“┓”的,有1件。其中在两座墓中各出土两件刻有同一种符号的彩陶钵。
在半坡、姜寨等遗址的陶器中发现了几十种刻画符号,这些符号也都刻画在彩陶钵口沿外的一圈黑色宽带上,在大地湾遗址出土的20多件彩绘钵形器的部分陶片的内壁上,也发现有十余种不同的彩绘。在这些彩绘的纹样中,有一类是记事性符号,有些符号的形状同王家阴洼遗址出土陶器上的刻画符号相同或相似。这批界于图画和文字之间的记事符号,很有可能就是文字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