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
1958年9月,响应毛主席“还是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建立人民公社。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一大二公”为优越性,越大越好,越公越体现社会主义;将原高级社所有的公共财产一律归公社所有,生产资料全部公有化;生产劳动是“大兵团作战”方式;收回社员自留地;大办公共食堂,硬性让社员在食堂吃饭。从生产到生活挫伤了群众生产积极性,政务和生产实行军事化管理,劳动组织由军队序列的班排连营代替原来的大队和生产队,强调行动战斗化,生产集体化,劳动生产统一口令,统一行动,搞大兵团作战,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干活不计报酬。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大跃进应运而生,全民大炼钢铁,1959年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追求高指标,共产风、浮夸风盛行,在国内亩产10万斤,20万斤的鼓动下,各地开始虚报亩产。1960年,中央开始整风整社,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一平二调、虚报浮夸,形势开始好转。
1961年,中央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国家开始发配供应粮,实行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社队规模缩小,生产队组织生产、核算和分配,解散公共食堂,划分自留地,借菜地给社员,并允许垦种闲滩烂地,牲口实行私养公用,繁殖奖励,加上自由市场开放等,农民得以休养生息。根据“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3年,五营平均亩产上升到了200斤,农村开始社会主义教育,批判“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工分挂帅,物资刺激等资本主义倾向,极“左”思潮再次泛滥,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农村普遍用专政手段办农业,大批资本主义,大揭阶级斗争盖子,取消定额管理和凭票记分,实行“突出政治”的标兵工分制。割掉一切“私有尾巴”,收回自留地、取消自由市场,限制农民的家庭创业,打破生产队、大队的劳动组织形式,大兵团兴修水平梯田。不准社员赶集、寻柴、磨面、走亲戚,不分昼夜地苦干,提出“腊月三十忆苦饭,大年初一照样干”的口号,农作物布局实行“川地一片红(即高粱)”,山地“一片黄(种糜谷)”。1976年后,社员家庭自留地面积增大,家庭副业开始活跃,生活有了好转。
农村人民公社经历了一个由大变小、由小变大、稳定发展、最后撤销的过程。至1983年时,五营人民公社有生产大队31个,生产小队147个,农户总数4904户,总人口28652人,总耕地面积62027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