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位置及发掘
2025年09月26日
一、遗址位置及发掘
位于秦安县五营镇焦沟村西,清水河南岸的第一级阶地上,高出河床6~10米,东起焦沟,西至万崖沟,东西宽200米,南起贺家崖,北至石咀下,南北长500米,面积约10万平方米的一个地势较为平坦广阔的坪地上,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存,形似雁掌,当地人称此地名为雁掌坪。故将此遗址命名为“雁掌坪遗址”。地表及断崖上暴露有泥质及夹砂红陶罐残片,纹饰有绳纹,附加堆纹等。2008年4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为配合输油管道建设,对该遗址又进行了局部发掘,出土文物主要有石斧、石刀、有孔石斧、陶刀、纺轮等生产用具,以及彩陶壶、尖底瓶、红陶单耳罐、红陶盆等生活用具。陶器陶质有泥质和夹砂两种,颜色呈红、黄、灰色及彩陶。出土一件残高15厘米的彩陶壶,泥质红陶,口沿残,直颈、圆腹、平底、着黑彩,绘变体鸟纹和鱼纹互交图案,陶屋(模型)高18厘米,底径10厘米,细泥红陶,略呈圆锥体,大平底,内空,前开门。1982年出土一件人头形器口彩陶壶(马家窑类型),高33厘米,口部直径15厘米,底部直径12厘米,细泥橙红陶,口沿残敞口中,折唇长颈,圆腹,平底,着黑彩,颈部雕塑成人头形,并绘有长睫毛的眼睛,通体绘月牙网格纹、变体鸟纹、波浪形旋纹。
1963年,秦安县人民委员会公布雁掌坪遗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72年建立档案,1973年8月1日遗址竖碑加以保护。2017年1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甘肃省政府同意,将雁掌坪遗址划定为甘肃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