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歌剧形象

第八章 歌剧形象

歌剧形象问题,无论对于理论研究也好,还是对于创作、表演和欣赏也罢,都是一个最基本的和最核心的命题。离开了对于歌剧形象的探讨和塑造,歌剧的一系列内容和形式问题将无以说明,歌剧艺术殿堂的一切架构便失去了力的支点,所谓“歌剧本性”问题也就成了没有灵魂的躯壳。

不独歌剧如此。在以往的文学艺术论著中和创作表演实践中,文学形象、艺术形象一直是一个中心命题,一直是作为文学艺术创造的终极目标而存在的。可以这样说,“形象论”既是传统文艺理论的支柱,也是历来文艺创作所刻意追求的目标,又是人们用来评价文艺作品的基本审美尺度;文学艺术创造的基本任务,就是塑造形象。

进入20世纪以来,西方一些现代主义的文艺流派曾以各种方式向传统的“形象论”发起挑战。80年代以来,我国音乐美学界一些理论家们在这方面有不少建树,并提出一些新的概念例如“意象”“动象”之类来代替原有的音乐形象说。当然,这类对于音乐形象概念的结论和新学说的建构,也引发出一些争论。本书作者对此也有自己的主张,但因与本书主题关系不大,也就略而不谈了。不过,从歌剧艺术这个特定的领域来说,新的理论建构和新的创作实践丰富了传统形象论的构成,但却没有、实际上也不可能动摇形象论的基础地位,更谈不上取而代之了。

在我看来,歌剧形象永远是歌剧一切内容构成和形式构成的最终归宿。歌剧情节的展开,戏剧冲突的推进,人物性格的揭示,高潮的组织,各种艺术因素的有机组合,各种艺术手段的综合运用,等等,最终必须体现为形象。歌剧艺术创造的一切奥秘,都可以从歌剧形象的体现和塑造中获得合理的解释;歌剧艺术的魅力,它的独有的撼人心魄的力量,均在它所塑造的歌剧形象身上体现出来。正如“淡化情节”论者不能否认情节的意义,“淡化人物”不能取消人物在歌剧中的存在一样,“淡化形象”或对传统形象论提出怀疑的人们,并不能得出从根本上取消形象的结论。很难设想,一部没有形象可言的歌剧作品会在艺术上获得成功。

当然,由于歌剧艺术的独特本性,由于它的构成材料和展开方式的特殊性,它的形象塑造有着不同于其他艺术门类的方式和规律。对这些独特方式和规律进行探讨,正是本章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