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交唱曲的戏剧性功能
“多重交唱曲”这个古怪而陌生的概念是本书作者被迫杜撰的。
在歌剧音乐中,就演唱形式而论,有独唱、对唱、重唱、合唱的分类;就声乐体裁而论,又有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的分类。在这里,只有重唱与合唱这两种是演唱形式和声乐体裁合而为一的。
但由于戏剧展开的需要,在许多歌剧的某些场面和段落中常常出现将几种不同的声乐体裁交织起来,构成一种织体更为复杂、音响更为厚实、戏剧意味更为丰富深沉博大的新的声乐体裁和演唱形式,对此,我们应当何以名之?
国外歌剧界和理论界是否有恰当的概念为之定名,我孤陋寡闻,不得而知;在国内,我则可以有把握地断言,目前尚无相应的概念采概括这种音乐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本书作者不得不另铸新词。这便是所谓“多重交唱曲”一名的来历。今后若有高人以更确切的名称取而代之,我将乐于从命。
多重交唱曲在歌剧中是一个并不少见的声乐体裁。从形式上看,它是由两种或几种不同的声乐体裁叠置起来,纵向交织、同时展开的,似乎只是歌剧中已有音乐材料的自然叠加和立体性的重复,似乎其中并无多少戏剧深意可寻;其实不然。
构成多重交唱曲的各个声乐体裁——无论它们是咏叹调、宣叙调还是重唱或合唱,就它们每一个个体而论,都是负载着各自的戏剧使命的;当它们作为构成成分之一进入多重交唱曲的综合音响结构中来的时候,自然地也把它们各自肩负的特殊戏剧使命带入进来。因此,从音响结构的角度看,多重交唱曲是几个不同声乐体裁或演唱形式的立体性交织,产生一种全新的立体的更为交响化的声乐效果;从戏剧功能的角度看,几种不同的戏剧意味同时进入多重交唱曲,它们的组合状态——或彼此冲突,或相互映衬之类——必然会产生出新的戏剧意味,升腾出更为深邃的戏剧思想。
这便是许多歌剧大师们之所以偏爱多重交唱曲的原因,也是本书之所以列出专章将这一高度综合的声乐体裁进行必要讨论的基本前提。
有必要补充一点,多重交唱曲并不包括器乐在内;它是一种声乐体裁,而任何一种声乐体裁总是与器乐相伴相随、彼此交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