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合唱的戏剧性功能

第六章 歌剧合唱的戏剧性功能

在歌剧音乐中,合唱体裁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范畴,而且种类繁多,给科学分类带来困难。按一般的分类标准,歌剧合唱同样可以按声部类别划分为男声合唱,女声合唱、童声合唱、混声合唱;按声部数量划分为二部合唱、三部合唱、四部合唱;但歌剧合唱是戏剧音乐体裁,参与合唱的各声部其实是同在一定戏剧情境中活动着的人群相对应的,它必须反映出这些人群的思想、意志、情感和动作,必须负载相应的戏剧使命,必须成为歌剧整体结构和戏剧进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按一般性分类标准对它进行分类不能反映出它的戏剧音乐的特性。

当然,我们也可尝试其他的分类方法。比如,我们可以依据合唱者与舞台的相互关系,把合唱分为前景合唱和背景合唱两类——前景合唱是登场群众集体性歌唱,它直接反映登场群众的心声,表达他们对舞台上所发生的一切所抱的态度、作出的反应与评价;背景合唱的主体是不登台的,因此又可称为幕后合唱,它的情形则要复杂得多。除了具有前景合唱的特征之外,有时往往作为剧中人或创作者的某种意念、符号、幻象、暗喻出现。

将歌剧合唱分为前景与背景两种,当然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它的某些特征,但还不足以全面概括它的戏剧性功能。我们也不打算继续沿用既有的分类方法,将它分为抒情性合唱、叙事性合唱和冲突性合唱三种——虽然这样分类已经被证明足以说明各类歌剧音乐体裁的戏剧性功能。我们准备尝试采用一种更直观更实用的分类法,以期能够便于读者在操作和创作实践的层面上把握和运用歌剧合唱所具有的各种戏剧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