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之缺点
美国政治家之贪黩,此地球万国所共闻也。吾昔求其故而不可得,今至美,悉心研究此问题,质诸彼地之口碑,参以书报之论断,今所略发明者如下:
资本家与劳动者
政客贪黩
凡认报国之义务以投身于政治界者,各国中固亦有其人矣,虽然凤毛麟角,万不得一焉。其馀大多数,则皆有所利而为之者也。其所利若何?则社交上之特权,其最歆者也。而此物固非美国之所能有,其最可歆之一端已失矣。而彼美国之政治都会,与职业都会常分离。一国之首都与各省之首府,皆在一僻陋之小市。苟投身于政治,势不能兼从事于他职业,其视欧洲政家之营业自由者迥殊趣矣。以此诸因,故高才之士,常不肯入政治界(其说详见华盛顿篇)。且美国政治家之种类,与欧洲亦异。欧洲政党所竞争者,大率在政府之诸大臣、国会之诸议员而已;而美国大小官吏,率由民选,且任期甚短。故选举频繁,一投身政党,势不得不以全力忠于本党,终岁为此仆仆,毫无趣味。故上流人士多厌之,除一党中数十重要人物之外,其馀党员皆碌碌之辈也。而此重要人物者,又势不得不藉彼碌碌辈以为後援。而此碌碌辈,果何所利,而为一党供奔走乎?既无社交之特权,亦非有可歆之名誉,然则所藉以为饵,官职而已。官职所以能为饵者,廉俸而已。故美国殆无无俸之官(欧洲则此等名誉职多有),此即所以驱策中下等人之具也。
美国自一八二八年以後,至一八八三年以前,其任用官吏法,殆如一市场。每当大统领易人之年,则联邦政府所属官吏,上自内阁大臣、各国公使,下及寒村僻县之邮政局长,皆为之一空。使新统领而与旧统领同党派也,则犹或不至此甚,若属异党,则真如风吹落葉,无一留者,此实千古未闻之现象也。此例自昃臣氏为大统领时(一八二八年)始开之,一就任即易官吏五百馀人(前此华盛顿在任,八年中所免黜官吏不过九人。自遮化臣至门罗为大统领,二十年间免黜者不过六十人),以酬选举时助己者之劳。此风一开,遂成为例,故大统领林肯尝云,区区白宫(案:即大统领官邸),遂将为请谒者(案:宁谓之要求者)所踏倒。而某氏稗史记大统领加弗自就任以至被弑时,凡七月间,除应酬党员之索官者,更无他事。纲纪泯棼,至是而极。盖数十年间,美国之官吏,成一拍卖场耳。
有所利而为之
任官之法有如市场
专制国之求官者,则谄其上;自由国之求官者,则谄其下。专制国则媚兹一人;自由国则媚兹庶人。谄等耳,媚等耳,而其结果,自不得不少异。虽然,以之为完全之制度,则俱未也。
英国亦有政党,英国之政党亦竞争,然其弊不如美国之甚者,何也?窃尝论之,英国政党之战,惟有大将有参谋有校尉而已。美国政党之战,则并有无量数之兵卒。兵卒者何?即吾前所谓碌碌之中下等人物是也。此辈于生计上学业上皆不能自树立,而惟以政治为生涯;其尽瘁于党事也,以是为衣食之源泉也。故此辈者,实政界之虱也。
论者或以此为民主政治之弊,以余论之,则此弊实缘美国之地理上、习惯上而生者(参观华盛顿篇“第一流人物何故不入政界乎”诸节)。使美国而易他种政体,其腐败亦当若是;使民主政体而行于他国,其腐败或亦不至若是。
白宫请谒者之多
媚上与媚下
政界之虱
虽然,美国国民何故默许此等举动乎?此不得不谓为迷信共和之所误也。当昃臣氏之破坏旧章而任其私人也,乃宣言曰:官职之屡屡更迭,是共和政治之原理也。于是国民咸翕然信之,流弊遂至于此极。此又与选大统领好用庸材,同一迷见者也。
官职屡屡更迭之不利于国家,近今政治学者如伯伦知理、波伦哈克辈言之详矣。夫一国中重要诸职,屡屡更迭,犹且不利,而况于各种之实务乎?官如传舍,坐席不暖,人人有五日京兆之心,事之所以多凝滞也。英国每次更易政府,其所变置之职位,仅五十员内外耳(大率皆中央政府各部重要之地位,日本诸国亦然)。而美国乃至举全体而悉易之,此实共和政治之最大缺点也。迨千八百八十三年,改正官吏登庸法案,其弊稍减,然犹未能免。
历代大统领中虽多庸材,然其以贪黩闻者尚无一人。盖大统领总算一党中上流人物,终知自爱也。而其最腐败者,莫如市政。
据布黎氏《美国政治论》所记,纽约一市,平均每年选举费(选举时投票场中建置、监督各费用)二十九万元,系由各候补人所担任者(无论何人,欲自为候补人可也,但无论入选不入选,必须担任选举费之一部分。两候补者争选举,则两人分任之。十候补者争选举,则十人分任之)。然公费之外,尚有各党派之运动费,共约四十馀万元,合公费计之六七十万元(美金)(附注:布氏书千八百九十年出版,近日不知有增否),其势不得不皆出诸入选得官之人。而此辈者岂其自倾私囊以易此无足重轻之官也,其究也仍取偿之于市而已。
迷信共和之误
官职屡易不利国家
市政腐败
故市中极闲散之官吏,率皆受极厚之廉俸。得官者例须割其廉俸之一部分还诸党中,以为下次争选举之用。是市也者,以己之公产,扶持己之虐主,使其势力愈积久而愈巩固也。而其滥用职权,蹂躏公益,又事势之相因而至,万不能免者矣。
故美国诸大市中,如纽约、费尔特费等,常为黑暗政治之渊薮,非无故也。(附注:此布黎氏著书时之现象也,近屡改良。)
布氏又论美国选举之频数,举阿海和省为代表而论之:
选举频繁
今以该省中最大之市先丝拿打为代表:其市中之投票所,则每一年所行之选举凡七次,每二年所行之选举凡二十一至二十六次,每三年所行之选举凡八次,每四年所行之选举凡二次,每五年所行之选举凡一次,每十年所行之选举凡一次,合计每年平均所行选举约共二十二次。夫以欧罗巴各国,每年平均所行选举不过三、四次,最多至五次而极矣。而美国乃四、五倍之,无论其人民政治上之知识若何发达、若何高尚,终不能举二十二种之人物而识别之,确信某甲宜于某职、某乙长于某才,此事之至易见也。于是乎不得不以政党运动员为虾,而自为其水母。(案:余所见美国选举多有同时并选数职者,各政党自印刷出许多投票用纸,上将某职举某甲、某职举某乙印出,投票者直取其纸而用之耳。)此大政党所以独霸政界之原因一也。又如上所陈选举费运动费如此其浩繁,其党派非有大力者断不克任,且不敢妄充候补人。此大政党所以独霸政界之原因二也。质而言之,则美国之政治史,实其党派史之合本而已。
一市之中每年选举二十二次
以上所论,言美国民主政治之缺点居多。虽然,以赫赫之美国,岂其于政治上无特别善良之处,而能致有今日者?其所长者多多,固不待问,余亦稍有所心得,但今以编辑之无馀裕,姑略之,以俟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