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学内容
把蒙学教育简单地归结为伦理道德教育,委实狭隘了些。实际上,蒙学教育有着十分广泛的内容,甚至可以说,传统士大夫所必须具备的所有的知识类型,在这里都可以找到,有些蒙学著作采取类书的形式,即近似于百科全书的形式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在这里,天文地理、岁时节令、文事科名、饮食服饰、珍宝器用、文具武备、制作技艺、农桑水利、释道鬼神、鸟兽虫鱼等等,无所不有。蒙学浅显的特征,并不表现在它所包容的范围上,而是体现在它表述的程度上。
但是,我们说蒙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目的是向人们灌输儒家的价值观念,传播道德伦理,却并非言过其实。以此目的编成的大量专门的读本且不论,在许多综合性的教科书中,这方面的内容也占有很大的分量,即就其它专门的读物而论,也是如此。在历史类中,充斥着善恶为治乱之源的观念、蛮夷与华夏之分的观念、僭伪与正统之辨的观念;《百家姓》起着强固人们血亲情感的功能;《千字文》中则诸多“女慕贞洁、男效才良”,“景行维贤,克念作圣”一类的语句;杂字书中,也不乏“尊卑长幼、忤慢谨防”,“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好善恶恶、积德累仁”;就连各类韵对之中,也夹杂有“诗对礼”、“忠对信”、“富浊对清贫”、“道范对儒宗”、“父子对君臣”。凡此种种,足见道德教育在中国传统教育中是居主导地位的。
朱熹所辑的《小学》一书,在中国传统的启蒙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元代理学家许衡在给他儿子的信中谆谆告诫说:“《小学》《四书》,吾敬信如神明。自汝孩提,便令讲习,望于此有得,他书虽不治,无憾也。我生平长处,在信此数书,汝当继我长处,笃信而好之也。”[84]明代学者薛瑄把放下《小学》、《四书》及宋代理学家的性理之书不读,而读别的书,说成是“恶睹泰山而视丘垤”。施璜则把《小学》看成是万世养正之全书,培养大学之基本者,认为要入《近思录》之门,进而登《四书》之堂,入《五经》之室,就一定要有《小学》作阶梯。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进士向年过八十的章懋请教治学的方法,章懋告诉他要从读《小学》开始。进士开始不服气,认为自己小时读过此书,现在已功成名就,不应该再读这部小孩子们才该读的书了。后来回家取读此书、觉得其味无穷,手不释卷。三个月后谒见章懋时,章懋见面就说:“得毋读《小学》来耶?”进士颇觉奇怪,反问章懋是怎么知道的。章懋说:“看汝一动一静,一语一默,与前迥殊,吾固知读《小学》有得也。”进士于是“大钦服而退。”[85]元明清三代学者,注释、解说、改编、增益《小学》的著作超过百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小学》在当时的名望之盛,声名之隆。
所以如此,当然与朱熹的声名有关,但更重要还是决定于《小学》的内容。其书凡四卷六类,其中立教、明伦、敬身为全书的纲目。立教强调教育要依循所谓的道,“盖为教而不本于道,则非教也;为学而不本于道,则非学也”。[86]明伦讲的是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和朋友之交,敬身则讲的是心术之要、成仪之则、衣服之制和饮食之节。稽古载三代时圣人贤者已行之迹,与外篇之嘉言、善行记汉以来贤者所言之嘉言、所行之善行,其纲目亦各有立教、明伦和敬身三项。然而所有这些,“不外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之五伦,五伦不出乎仁义礼智信之性。”薛瑄一针见血地指出:“仁义礼智信五字,括尽《小学》一书。”[87]对此,朱熹说得也很明白,他认为“修身大法”,此书叙述完备,《小学》就是他为后生初学所划定的“做人的样子”。《小学》在形式上虽不便童蒙,编辑方法也多有可议之处,但其内容,确乎是传统蒙学教育的一个典型。
中国传统教育的目的,决定了这种教育只能是以传播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儒家要化民成俗,也就要培养一大批既能修身又能正人的“醇儒”。教育的任务,不在于创新,培养果敢有谋的才智之士,而是为着守成培养忠厚稳重的贤德之人。“世乱则圣哲驰鹜而不足,世治则庸夫高枕而有余。”[88]在文化社会,驰鹜的“圣哲”往往因破坏常规和秩序而被看作不受欢迎的急功好利之徒,高枕的庸夫,则由于他们的安分无过而备受称赏。人才标准以德行为重,才能和智慧只有首先具备德行,才有意义,如果不注重道德实践,诵读虽勤,词章虽工,也会被看作是于自身无益,于国家无补、于圣人之道无似的“空文”。
小学阶段对道德教育的特别强调,还在于古人意识到了人在十五岁之前,物欲未染,知识未开,在这时,染于巷则巷,染于黄则黄,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因而以纯正的儒家伦理去教育也就十分必要。这正如程子所谓:“人之幼也,心知未有所主,则当以格言至论日陈于前,使盈耳充腹,久自安习,若固有之者,后虽有谗说摇惑,不能入也,若不为之豫,及乎稍长,意虑偏好生于内,众言辩口铄于外,欲其纯全,不可得也。”[89]伦理道德教育,这一时期具有先入为主的意义。此后,习与知长,化与心成,人的气质中清明纯粹的成分越来越多,而浑浊渣滓的成分越来越少,就能养成圣贤气象,铸成圣贤的坯模。
传统蒙学中,所要对儿童进行的道德伦理教育,具体来说,有如下几项。
首先,儿童从就学开始,就被要求树立远大的志向,“幼学之士,先要分别人品之上下,何者是圣贤所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为之事,向善背恶,去彼取此,此幼学所当先也”。[90]志向的高远与否,被看作是君子与小人的分野,只有志向远大,辞令容止,洒扫应对才能表现得“百事自当”。
所谓远大的志向,就是要有取法圣者的决心,程子所谓:“学者立志,必要做第一等事,必要做第一等人”也适宜于童蒙。“虽不能为圣人,亦不失为贤者”的普遍说法,表明了这是基于一种取法乎上、仅得乎中的考虑。立志不高,仅学常人之事,则难免沦为言不忠信、行不敬笃。过不知悔、悔不知改的下等人。立志的意义,就在于在理想之我和现实之我之间拉开了距离,以便能黾勉趋进。如果说要童蒙立志高远还有一定可取成分的话,那么据此得出“人当幼学之时、即具大人之事”的结论,并以此标准来训导童蒙,则消极意义似乎更大。中国传统蒙学教育中诸多合理的因素,如承认童蒙年龄和生理的特殊性,教学过程中循序渐进原则,也都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淡。(https://www.daowen.com)
蒙学伦理道德教育中的主要内容是孝弟,这也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百行孝为先”,无论是三纲,还是五常,都要以孝弟作基础,早在孔子那里,就确立了孝弟的这种地位。“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孝弟被看作是具有包容五德之意义的仁的根本。随着专制皇权的强化,忠的观念被强调,“孝弟”大有被“忠孝”所取代的趋势。
但具体于训导蒙童,则仍以孝弟为主,“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91]成为许多童蒙读本如《弟子规》、《小学》等的纲目。[92]
因为忠是臣对君而言,而孝是晚辈对长辈而言,对大多数没有机会出仕为政的人来说,忠孝远不如孝弟来得具体切近。以忠教为招牌,高视雄谈,而没有实际内容,只是乖违道德之本旨而已。并且,有了对父兄的孝弟,走出家门,施之于国家,就自然有对君上的忠,所谓“移孝作忠”,“忠臣出于孝子之门。”
如果说孝弟主要是一种内在的情感,那么就会在外在的礼中得到体现。
对于仅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童蒙来说,孝弟更主要地表现为说话时“要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不可高声喧闹,浮言嬉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自议论。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始且隐默,久却徐徐细意条陈。”[93]以及“凡尊长呼召,即当随声而应,不可缓慢,坐则起,食在口则吐,地相远则趋而进其前,有问则随事实对,且掩其口”[94]等等这些日常生活中对尊长的态度上。这样,既体现出孝弟,又表现为知礼。知礼另外一个方面的内容,是不涉及他人的自身的整饬。比如坐,要定身端坐,齐脚敛手,不能伏鞶靠背,偃仰倾侧;站立要拱手正身,不能跛倚欹斜;行走则要把手笼在袖中,徐行慢走,不能疾走跳掷;说话要详审谨肃,不得率尔轻诞,毁谑喧哗。古人对儿童行走坐立,视听言动等日常生活仪则规定的是如此具体完备,以至包括了便溺时的处所和所向方位。这些规定,虽不能说毫无可取之处,但毕竟消极意义更大,其中最重要的是,儿童对长上无条件地尊重和服从,严重地扼杀了其创造性才能的发展。
服事亲长也是孝弟的一项重要内容,最早的小学教育就很强调这一点。《弟子职》通篇所记的,就是弟子服事老师之事,《论语》为政中也有“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之说。于父母,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于师长,洒扫馔馈,是大多童蒙读物中都有的内容。在这方面,一些规定极不近情理,如十岁的儿童,就要先父母而起问安,侍候盥洗,晚上则要安置父母就寝后才能休息。“夏月侍父母,常须挥肩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蝇蚊。冬月则审察衣裘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95]更有甚者,还要以自己的柔弱矫小之躯,为父母温暖被褥,“务期父母安乐方已”。由于儿童要无条件地服事长上,所以有些规定,即使按照传统的规范,也不符合养正之意,并与另外的一些规定相冲突。
比如古人宴会时有投壶的游戏,宾主依次投矢卡特制的壶中,中多者为胜,负者被罚饮酒。投壶与六博、围棋一样,对儿童都是禁止的,但服事长上的规定,要求儿童在宴席旁边准备好矢,以供投壶之用。这种双重的道德规范,显然对儿童起不到真正的制约作用。
总而言之,中国传统蒙学的教育内容。虽然十分广泛,但其核心则是传统的伦理道德。在蒙学教育中,特别强调是孝弟,循守礼义和服事长上都可以看作是这种道德观念的具体体现。伦理内容的突出,妨碍了儿童创造性思维的形成和发展,并一定程度地冲淡传统蒙学教育中主要是蒙学方法上有积极意义的内容。严苛的具体礼仪的规定,也与儿童的身体和心理特征相冲突,使得他们动辄得咎,乃至根本不可能实行,从而因其繁琐而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