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济宁
字谕纪泽纪鸿:
接尔二人在裕溪口、在安庆、在九江所发信,知沿途清吉,为慰!此时想已安抵湖北。沅叔恩明谊美,必留全眷在湖北过夏。余意业已回籍,即以一直到家为妥。富圫房屋如未修完,即在大夫第借住。纪鸿即留鄂署读书。
世家子弟,既为秀才,断无不应科场之理。既入科场,恐诗文为同人所笑,断不可不切实用功。科六与黄宅生若来湖北,纪鸿宜从之讲求八股。湖北有胡东谷,是一时文好手。此外尚有能手否?而可禀商沅叔,择一善讲者而师事之。(https://www.daowen.com)
余尚不能遽赴周家口,申夫亦不能遽赴鄂中。道远而逼近贼氛,鸿儿不可冒昧来营,即在武昌沅叔左右,苦心作诗文经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