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咸丰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字谕纪泽儿:

接沅叔信,知二女喜期,陈家择于正月十八日入赘。澄叔欲于乡间另备一屋。余意即在黄金堂成礼,或借曾家坳头行礼,三朝后仍接回黄金堂。想尔母子与诸叔已有定议矣。

兹寄回银二百两为二女奁资,外五十金为酒席之资,俟下次寄回。(亦于此次寄矣。)

浙江全省皆失,贼势浩大,迥异往时气象。鲍军在青阳,亦因贼众兵单,未能得手。徽州近又被围。余任大责重,忱闷之至!

疮癣并未少减,每当痛痒极苦之时,常思与尔母子相见。因贼氛环逼,不敢遽接家眷。又以罗氏女须嫁,纪鸿须出考,且待明春察看。(https://www.daowen.com)

如贼焰少衰,安庆无虞,则接尔母带纪鸿来此一行,尔夫妇与陈婿在家照料一切。若贼氛日甚,则仍接尔来行。明年正二月再有准信。

纪鸿县府各考,均须邓师亲送。澄叔前言纪鸿至书院读书,则断不可。

前蒙恩赐遗念衣一、冠一、搬指一、表一,兹用黄箱送回。(宣宗遗念衣一、玉佩一,亦可藏此箱内。)敬谨尊藏。此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