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学式授受模式

(二)官学式授受模式

《考工记》开宗明义就说,“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这一方面是说“百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百工”是属于官府手工业。郑玄注说,“百工司空事官之属”,“监百工者,唐虞已上曰共工”。

随着原始氏族公社的解体,建立了奴隶制社会。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农作物产量的增长,社会分工进一步扩大,而此时的工商业却是由官家经营,即所谓的“工商食官”,官家垄断了山林川泽,使用奴隶进行生产。在夏代就曾出现了“畴人”这一类专门从事手工业的人,与之相应地建立了“畴官制度”。家业世世相传为畴;父子世代相传为业的世袭官职,称为“畴人”;继承事业的子弟被称为“畴人弟子”,所传皆为畴人之学。夏代以后,奴隶社会制度逐步建立,各种相应的制度也逐渐建立起来。例如《礼记》中记载:“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东汉郑玄注解说:“这土工,便是制造陶器的。”

这六工属于天子之六工,以国家的意志颁布实行,而土工又位于六工之首,可见制陶这种工作不是一般之人可以胜任的,陶器制作者的地位与价值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商代,手工业从农业中进一步分化出来,并且内部有了固定的分工。《尚书·康诰》说商有“百工”。金文《令彝》:“明公朝至于成周,出令,舍三事令,及卿事寮,及诸尹,及里君,及百工,及诸侯……”公臣簋铭文曰:“虢仲令公臣:司朕百工。”[9]从这些铭文可以看出,手工业作坊是由国君派遣官员管理,百工负责组织生产的。

《周礼·冬官·考工记·第六》中就记载:“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据吴仁敬先生编著的《中国陶瓷史》(图1-26)中记载,商代“六工”之中的“抟埴之工”到了周代则又分为两类,一类掌烧甗、鬲之类炊器,称为“陶人”;一类掌烧簋、豆之类礼器,称为“旊人”,这其中的“旊人”是专门负责给统治者烧制礼器的。礼器在当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一个国家的形象,如此之重要工作,也非一般的工匠可以胜任。那么,在这个奴隶制的时期内,制作这些国之重器是哪些人呢?上面提到的《令彝》中有明确记载“百工”,“百工”又为何者,《左传·昭公廿二年》有“丁巳,葬景王,王子朝因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与灵、景之族以作乱”。[10]文中“旧官、百工之丧职秩者”当是指因为王位更迭而新近丢失官位的官员们,说明“百工”是在朝为官,为周王服务的。至此,我们大概明白了,当时制作陶器,尤其是些质量较高的陶器者,不是一般的平民或奴隶,而是具有一定官职的“百工”,那么“百工”制作陶器的技能是从哪里学来的呢?《周礼》中记载,周公制礼作乐,兴学设教,实行“德政”,重视“礼乐”“教化”“官师合一”。即唯官有书,而民无书,唯官有器,而民无器,唯宫有学,而民无学。《周礼·春官》曰:“师以贤得民,儒以道得民,师儒皆对民而自,则其非民可知。[11]这里要说明的是,奴隶主不仅占有物质生产资料,而且占有精神生产资料。韩非所言“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吏外无师”的状态初步形成。[12]由此可知,“百工”的制陶技能是从“官学”中习得的。东周以来手工业者的官畴、百工组织逐渐变得松散,“畴人”(家族长)不再是手工业者的代表,“百工”也疏于管理,取而代之的是工师。《左传·定公十年》有“叔孙谓鄙工师驷赤曰:鄙非唯叔孙氏之忧,社樱之患也……”杜注:“工师,掌工匠之官。”[13]《礼记·月令》有“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郑玄注:“工师,工官之长也。”[14]《孟子·梁惠王下》有“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孙爽疏:“所谓工师者,师,范也,教也,即掌教百工者。”[15]《秦律·工人程》中记载,对工匠有工隶臣、工、工师三种不同的称呼。“工隶臣”是一种奴隶身份的工匠,是戴罪服役的人,而“工”则是自由工匠。“工师”,则是工官之长。[1]工隶臣、工、工师的区分,既反映了技艺的等级,也反映了政治地位的等级,同时也有师徒关系存在其中。从商代始至于秦汉等均有低级“工师”负责技术培训工作。奴隶主将能工巧匠聚集为“在官之工”,身怀绝技者还被擢升为“工师”。如《礼记·月令》中说:“命工师令百工。”又《孟冬》中记载:“命工师效功。”注云:工师,工官之长也。“工师”即教新工学手技艺的技工教师。由此可知,高级工官为低级工官之师,工师则为百工之师。《秦律》中还对冬夏不同进度,男女、童长、零整、新老不同工匠提出了严格区别的不同要求。如新工匠,第一年要求达到产额的一半,第二年按定额生产;工师要认真教,曾做过工的新工匠要求一年出师,未做过工的两年出师,提前者受赏,逾期不成者,记名上报。[2]体现了官府式行业技艺相授的教育模式。由此可见,工师是百工的管理者,成为手工业者新的领袖。但工师与其管理的手工业者之间未必有血缘关系,这与晚商及西周时期由“畴人”“百工”来掌管手工家族的情形有很大不同。这种“官学式”在东汉末年形式逐渐松散,但其影响一直存在,后来的宋、元、明、清均在不同程度上沿袭了“官学式”的行业教育模式。东汉末年灵帝时期始建了鸿都门学(图1-27),这是一所专门学习尺赎及字画的艺术专科学校,值得一提的是,宋朝还出现了培养实用人才的专门行业学校。宋仁宗庆历四年由范仲淹主持庆历兴学,其主要政令为:1.诏州县立学;2.振兴太学;3.设立四门学;4.改革科举考试制度。宋神宗熙宁年,由王安石主持熙宁兴学,其主要政令为:1.改革太学体制;2.颁布《三经新义》;3.举办专门学校;4.扩述和整顿地方官学。宋徽宗十年间,由蔡京主持崇兴学,其主要措施为:1.州县普遍设学;2.扩建太学;3.以学校取代科举取士;4.兴办专门学校。[16]从中可以探知当时的专门学校依然盛行,并且是由官方主观意识行为所致,以致后来的元、明、清代的“匠藉制度”也在不同程度上传承和发展了前朝的“官学”模式,这种“官学”式行业教育模式在当时不仅有效地满足了封建贵族们对于特殊高档制品的需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传承发展了手工技艺,丰富和繁荣了物质、精神文化。

图1-26

图1-27 汉代学制系统图

至此,民族习惯式陶瓷教育模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发展成为“以吏为师”的官府式行业教育模式。以此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来适应统治阶级和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需求,才能够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情况下,集中有限的优质资源,创造出至今仍令我们惊叹的“鸿篇巨作”,一如《考工记》中所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这样的宏伟建筑非举全国之力而不可为。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平民和奴隶是无法有效地掌握这些技能的,一则他们没有足够的空闲时间来学习这些技能,二则当时的书写用的笔和记载用的纸张都不存在,无法完成上述任务,而只有“学在官府”的这些“百工”们,在国家这个平台上,才能够安心从事某一专门的技术。所以,当时的陶瓷教育模式应是以“官府式”授受方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