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教育模式

(三)家庭式教育模式

家庭式的行业教育模式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一种传统教育模式《,礼记·王制》中记载“: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谢、御、医、卜用百工。不贰事,不移官。”即凡是已从事某项专门技术或深谙某专门技术的官员不能从事另外的工作,也不能更换其他官职。《荀子》卷四《儒效篇》曰:“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说的是工匠技术世袭家传,这是官府工匠技术传承的主要方式。《国语》卷六《齐语》曰:“今夫工,群萃而州处,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论比协材,旦暮从事,饬其子弟,相语以事,相示以巧,相陈已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素而成,其弟子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恒为工。”民间工匠的技术传承,采取同官府工匠一样的世袭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承传技艺,这种对百工规定到了民间,甚至发展为传艺只传子不传女。其教育的基本方式是“耳濡目染、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其教育的内容涉及陶瓷技艺的各个方面:施釉、彩绘工艺、成型工艺、泥釉料的制作、烧成工艺等,同时还包括社会行业的伦理道德方面。这种父子相传式的教授方式与家庭制手工作坊相适应的教育模式就是家庭式陶瓷教育模式的雏形。

图1-28 传统家庭式制陶场景

所谓家庭制的模式,是指建立在家庭手工作坊生产组织形式基础上的一种传授教育模式。一家一户的生产作坊是原始农耕社会手工业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农耕社会手工艺传授和教育的基本载体。中国人历来重视血亲种系的传延,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技艺传承,也必然走向家庭化。再由于封建社会重政轻艺的思想根深蒂固,手工艺不可能像诗词歌赋那样有长足迅速的发展。历代文人把技艺贬为雕虫小技,不登大雅之堂,不能入正史,没有太多文献记载的经验理论和技艺总结,很大程度依靠工匠的口头传授留给后代。这也是手工艺走入家庭而又无法摆脱的历史原因之一(图1-28)。如9 世纪末10 世纪初的晚唐五代时期的景德镇瓷业的生产还不是很发达,是处于“耕而陶焉”的家庭经济收入副业地位。“耕”而“作陶”说明了陶瓷业的生产制作与农业生产有紧密的联系。据宋代文献《陶记》记载:到了北宋时期(公元960—1127 年),景德镇制瓷业日益繁荣,瓷窑多达三百余座。瓷业的发达也提高了制瓷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但它仍没有完全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至南宋时期(公元1127—1279 年),则比北宋时期有了很大的发展。据考古调查,景德镇此时已出现了专门生产某类产品的制瓷作坊,如生产瓷盒的就有“吴家”“段家”“叶家”等作坊。可以确定此时的瓷窑作坊已完全从农业中脱离出来。《陶记》中说:“陶氓食工,不受艺佣。”这种一家一户的小手工业作坊,经过元代一直延续到明代中期,它们在性质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只是在数量上有所增加。

这种家庭式的教育模式,由于其技术传承是建立在血缘的关系上,使得在技艺的传授上毫无保留,使子女能较快地接受和掌握祖辈经过实践创造的陶瓷表现形式、技法和创作经验等,并且代代日积月累,使得某种工艺或技巧能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说明家庭制传承方式是承载和促进陶瓷艺术、工艺发展的一条途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父以临摹教其子”这种父传子的教育方式的局限性,如视某一工艺技术为养家糊口甚至发财的绝活,密不宣人。同时,也容易使个体产生恃才傲物的心理,以至于故步自封,影响到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再有就是,培养风险和授业面过窄,以家庭为单位的技艺传承,出现后继无人的概率相对较高,数代艺人实践与总结的经验,随时都有可能面临失传的可能。由于家庭的局限性模仿成为家庭教育的主要模式,由于个体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所掌握的经验和技法毕竟有限,所以后人所学到的内容也就有限了,也就不能适应陶瓷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