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陶瓷实业教育的延承与改革

第四章 民国初期陶瓷实业教育的延承与改革

1911 年10 月,震惊中外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王朝,结束了我国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专制统治模式。翌年1 月1 日,“中华民国”成立,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由于政体的嬗变,教育上的改革鼎新势在必行。首先在人员遴选和机构设置上,“民国”政府进行了如下安排:首先任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为“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首任教育总长,其次是成立新的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教育部,教育部设实业教育司,掌管农、工、商、艺徒、实业补习学校事项。蔡元培先生赴任教育总长后不久便在《民立报》上发表了《对于新教育之意见》,在文章中,蔡元培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育教育”,即为民国初期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其中将实利教育视为实现国家富强的重要措施之一。他认为:“今之世界,所恃以竞争者,不仅在武力,而尤在财力。且武力之半,亦由财力而孳乳。于是有……实利主义之教育,以人民生计为普通教育之中坚。其主张最力者,至以普通学术,悉寓于树艺、烹饪、裁缝及金、木、土工之中。此其说创于美洲,而近亦盛于欧陆。我国地宝不发,实业界之组织尚幼稚,人民失业者至多,而国甚贫。实利主义之教育,固亦当务之急者也,”[1]同时,蔡元培先生还坚持主张采用西方教育制度,废止祀孔读经,实行男女同校等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教育部于1912 年9 月3 日向全国公布了“中华民国”第一部教育法令《学校系统令》,因1912 年为农历壬子年,故该学校系统被称为“壬子学制”。此后,教育部又陆续公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法令,这些法令与“壬子学制”综合为一个统一的学校系统,即“壬子癸丑学制”。在这一学制中,明确规定了实业学校的各项办学规程,如《实业学校令》中规定:清末的实业学堂改称实业学校,“以教授农、工、商业必需之知识、技能为目的”,并由原来的初、中、高三级改为甲、乙两种,“甲种实业学校施完全之普通实业教育;乙种实业学校施简易之普通实业教育;一得地方需要授以特殊之技术”。[2]甲种招收高小毕业生,修业年限为预科一年、本科三年;乙种招收初小毕业生,学习本科三年。两种实业学校均设有窑业科目。甲种实业学校主要由省一级设立,县级城镇、乡或农、工、商会可以设立乙种实业学校,亦可酌情设立甲种实业学校。以省经费设立的实业学校称为省立实业学校,由县经费或城镇、乡经费设立的称为县立或镇立、乡立实业学校。在同时公布的《实业学校规程》中,则对甲、乙种各类实业学校教员资格、学校编制、设备、招收对象、修业年限、学科设置和开设科目等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其中就包含了窑业类的实业学校。如此一来,不仅确立起当时具有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教育体制意味的教育模式,同时也为政体更迭后的陶瓷等实业类的教育的发展指出了方向,至少在法治上提供了国家层面上的保障和依据。

随着新文化运动持续开展,伴着从新式学堂(校)走出来的知识分子队伍日益壮大,以及大批受过欧美式教育的留学生回国后,对西方先进教育的宣传和赞赏,世人对民主和科学的思想认识也逐渐趋于开化,对于教育作用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教育功用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明显。首先在教育界,针对“壬子癸丑学制”施行不久便弊端日现的状况,以及要求教育要适应社会需要的改革呼声甚嚣尘上。在关于教育尤其是实业教育的改革方面,率先采取行动并提出具体改革措施的当属黄炎培、蔡元培等人。黄炎培于1917 年5 月6 日联络教育界和实业界40 余位知名人士,联名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并在上海召开成立大会。大会推举黄炎培为办事部主任。值得注意的是,蔡元培、黄炎培与知识界、教育界、民族企业家在改革教育问题上所结成的联盟,表现出相互理解和支持。在中华职教社成立并发表宣言、募集资金时,列名发起的有44 位社会名流,其中四分之一是工商金融界领袖人物。1918 年,黄炎培创建中华职业学校。此后,国内关于创建职业教育的呼声和尝试持续不断,这就为后期的学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1922 年11 月1 日,北洋政府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公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由于1922 年为农历的壬戌年,也称“壬戌学制”或“新学制”。该学制在诸多方面均有新的改革,它将“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改为了更加具有弹性的七条标准,即“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国民经济力,注意生活教育,使教育易于普及”。[3]第一次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学制上的法律地位。它规定:“小学课程得于较高年级,斟酌地方情形,增设职业准备之教育”;“初级中学施行普通教育,但得视地方需要,兼设各种职业科”;“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酌量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依旧制设立之甲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农、工、商等科”,“依旧制设立之乙种实业学校,酌改为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方面共有六种形式,即小学校高年级的职业预备教育,初级中学兼设的职业科,高级中学兼设的职业科,职业学校,大学及专门学校附设的职业专修科以及补习学校的职业科。

于是,中国的陶瓷教育在适应政体递嬗和形势发展需要的背景下,由实业教育逐渐向职业教育方向迈进,从而开启我国陶瓷职业教育的近现代化,同时,也为我国陶瓷行业的现代化储备了必要的行业人才。

这一时期的陶瓷专门学校主要有湖南省立乙等窑业学校,江西省立饶州陶业学校,禹县县立陶瓷职业学校等。此外,在一些工业类、艺术类以及小学学校中也开设了陶瓷相关专业教育,如山西省立甲种工业实业学校、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江西景德镇的竟成小学、辽宁肇新的肇新窑业公司厂办小学等,据陶业专家凌其俊回忆,北京大学、燕京大学也曾经开设窑业科,囿于史料的缺乏,这里就暂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