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运动和“新政”时期陶瓷教育的发轫
光绪二十年(1894 年)七月,中日之间爆发了一场耗时8 个月之久的战争,即中日甲午战争。这场战争以中国的失败而告终,继而双方签订了《马关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将辽东半岛、中国台湾及其附近的岛屿割让给日本,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增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等等。当这一空前丧权辱国的条约签订的消息传来后,举国震惊,这不能不引起国人的极大痛心,谭嗣同发出了“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悲恸之语,与此同时,也切实地唤醒了一直以来沉睡在大国梦中的中国人。正如梁启超在《戊戌变法记》一书的开头所说:“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
面对严重的民族危机,一大批封建士大夫和知识分子决心舍旧谋新,以图自强而洗大耻,于是他们在思想上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变法维新运动。领导这场运动的是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唐才常等。在请求改良政治以“挽救世变”的同时,他们也将教育改革视为改良政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首先要做的就是改革科举制度,废除八股取士。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取士的唯一形式,迫使中国的士人熟读四书五经,从而对社会进行封建愚昧主义的文化教育,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和学术自由,严重阻碍了近代自然科技及实业教育的发展。因此,严复斥责八股取士是败坏民智、民力的牢笼,认为:“如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而已。然则变将何先?曰:莫亟于废八股。”[14]因此,废科举就成为变法的首要内容之一。其次是提倡西学,广设学堂。在他们看来,西方国家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兵,而在穷理劝学……其各国读书识字者,百人中率有七十人”;同样,“近者日本胜我,亦非将相兵士能胜我也,其国遍设各学,才艺足用,实能胜我也”。[15]中国之所以贫弱,主要原因是教育不良,人才缺乏,“读书识字仅百分之二十,学塾经费少于兵饷数十倍”,[16]由此造成民智不开。而要开民智,必须对国民进行教育。梁启超认为,国家的强弱以人民的受教育程度为依归,所谓“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17]1898 年6 月,康有为上书《请开学校折》,在详细介绍了欧美国家学校发展的盛况后,建议光绪帝“远法德国,近采日本,以定学制”。梁启超也认为:“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正是基于此,他们主张必须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广设包括实业学堂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鉴于“农、商、矿、林、机器、工程、驾驶,凡人间一事一艺者,皆有学”,以“教人民之应用,以为执业者也”[18]的状况,他们极力倡导学习西方国家,广设专门实业学堂,以培养农、工、商、矿等实用人才。如1895 年5 月2 日,在《上清帝第二书》中,康有为提出,“令各直省设立商会、商学……而以商务大臣统之,上下通气,通同商办”;并“令各省、州、县遍开艺学书院,凡天文、地矿、医律、光重、化电、机器、武备、驾驶分立学堂,而测量、图绘、语言、文字皆学之”,[19]尔后他又多次建议“各省府县皆设工艺学堂”。[20]
图2-7 时局图
在维新派对实业教育的大力鼓动、督促下,1898 年5 月16 日,倾向于维新派的光绪皇帝“诏兴农学,命名各省督抚劝谕绅民兴办。”[21]6 月11 日,光绪帝再次发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维新变法。自此日起至是年9 月21 日的“百日维新”期间,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继续以笔代舌,在“泰西之富,不在治炮械军兵,而在务士农工商”和“教育救国论”的思想指导下,多次建议仿照西方国家建立实业学堂。如是年7 月19 日康有为在《条陈商务折》中说:“西人商务皆本于学,驾驶则有水师学堂,轮车则有铁路学堂,电报则有电报学堂,丝业则有蚕桑学堂,制茶、制糖、制磁、制酒……无不有学堂,每创一业,必立一学堂,故一材一艺之微,万事万物之赜,皆由于学,故能精新。”[22]是年7 月28~29 日,严复在《国闻报》上发表《论治学治事宜分二途》,他说:“治学之材与治事之材恒不能相兼。”当国家越是开化,则分工愈密,在农工商各业中,就必须有专门之学;并说“农工商之学人,多于入仕之学人,则国治;农工商之学人,少于入仕之学人,则国不治。”[23]
最后,维新派认为科技教育的发展必须要有物质上的激励和法律上的保障。因此,他们上奏光绪皇帝,下明诏奖励工艺,导以日新,令部臣议奖创建学堂,开辟地利,创造新器,著作新书,寻发新地等要予以高科,加以爵禄,优与奖给。1898 年7 月15 日,《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十二款正式颁布,其中第六款规定:“如有独捐巨款兴办学堂,能养学生百人以上者,特请恩赏给世职或给卿衔。能养学生五十人以上及募集巨款能养学生百人以上者,请给世职或郎中实衔。募捐能养学生五十人以上者,请赏给主事中书实职,其学堂请颁御书匾额,以示鼓励。”第一次以官方形式把兴办西学予以明确保护和奖励,从而推动了实业教育的发展。
1901 年,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签订,中国半殖民地地位最终形成。为了缓和国内外矛盾,维护风雨飘摇的统治,惊魂未定的清政府被迫于1901 年1 月29 日在西安颁布“变法”上谕:“世有万祀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大抵法积则蔽,法蔽则更,要归于强国利民而已。……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24]12 月,清政府又发布谕旨,称“兴学育才,实为当今急务”[25],求才的急切,促使其亟迫地改革教育制度。清末新政时期是各种新式教育空前发展的时期,作为新式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实业教育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902 年8 月15 日,清政府颁布了张百熙主持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图2-8),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由政府公布的法定学制系统,因这一年是旧历壬寅年,故又称“壬寅学制”。“壬寅学制”确立了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的学制系统。“壬寅学制”把实业教育分为简易实业学堂(相当于高小程度)、中等实业学堂(相当于中学堂程度)和高等实业学堂(相当于高等学堂及大学预备科程度)。但具体规定比较粗糙,而且没有成为独立的体系,一般只是作为同级普通学堂来对待,课程设置也没有具体规定,实施起来有困难。
图2-8 壬寅学制图
“壬寅学制”还没来得及实施,就被《奏定学堂章程》所取代。《奏定学堂章程》(图2-9)是张之洞主持制定、1904 年1 月13 日由清政府颁布实施的,因这一年是旧历癸卯年,故又称“癸卯学制”。在“癸卯学制”(图2-10)中,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构成国民教育的三大支柱。该学制中有关实业教育的章程有:《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包括设学要旨,入学资序和学堂职务三部分,对实业教育进行原则规定。《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内有立学总义章、学科程度章、计年入学章、教员管理员章和屋场器具章等,对各级各类实业学堂的教育宗旨、入学年龄、学习科目、学习年限、教员管理员资格、屋场器具管理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和《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对实业补习教育进行了规定。《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是为解决实业师资而制定的,包括立学总义、入学资序、学科程度和毕业效力义务年限等。另外,还有适用于所有新式教育的《奏定学务纲要》和《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
图2-9 奏定学堂章程
图2-10 癸卯学制系统图
图2-11 京城里进行科举考试的贡院,以前学子们最向往又最恐惧的地方
“癸卯学制”确立了实业学堂的法律地位,这是对传统教育结构的一个重大突破,推动了实业教育的发展。而且在“癸卯学制”下,实业教育形成一个相当完备的系统,这就使各地兴办实业教育有章可循,是以后实业教育发展的圭臬。
1905 年9 月2 日,直隶总督袁世凯会同盛京将军赵尔巽、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湖南巡抚端方等联名奏请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他们认为“科举不停,学校不广,士心既莫能坚定,民智复无由大开,求其进化日新也难矣。”因此,“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拟请宸衷独断,雷厉风行,立沛纶音,停罢科举”。[26]清廷于同日批准:“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27]自此,在中国盛行了1300 年之久的科举制正式废除,同时,也为实业教育的发展扫除了障碍。
1905 年12 月,学部正式成立。这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学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独立和专门的中央教育管理机构。学部成立后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都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对实业教育,更是大力提倡和鼓励。学部对实业教育的推动和促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中央设立实业司。实业司掌农工商专门学堂,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等事。其二,确立了新教育的指导方针。即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其三,颁布专文,对实业教育进行具体指导。例如,1906 年7 月12 日,学部在《通行各省举办实业学堂文》中要求各省“一律遵照奏章筹设各项实业学堂,按照地方情形,先设中等、初等实业学堂及实业补习普通学堂。此外,尤应多设艺徒学堂,招收贫民子弟,课以粗浅艺术,俾得有谋生之资,应转饬各府厅州县,无论城乡市镇,皆应酌量筹设”。并限六个月内,将“筹办情形咨部立案”[28]。1909 年9 月,学部颁布了《通饬整顿筹划实业教育札文》。这个札文从实业学堂设置的等级、科别,到实业教员的选择、培养,从教材的选择、授课时间的编拟,到实业学堂的考查实习等都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既为各地兴办实业教育指明了方向,也反映了学部对实业教育规律的洞察。
图2-12 杨铨《五十年来中国之工业》
与此同时,清政府在新政时期,为发展经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03 年9 月,年商部成立(1906 年改称农工商部),制定商律,鼓励私人投资兴办企业。1907 年,农工商部在《奏定华商办理实业爵赏章程》中规定,凡办一千万元以上之实业者赏男爵,两千万以上者赏子爵。后来,为了鼓励人们投资,奖励的标准不断降低。从这时起,投资新式企业的人日渐增多,民族工业开始出现新的发展势头。农业、工矿业、交通业、商业及金融业等得到较快的发展。1904 年至1910 年七年间,民族资本企业迅速增多,设厂达六千余家,相当于1904 年以前40 多年间设厂数量的一半,特别是1909、1910 年两年就设厂2800 余家[29]。另据汪敬虞统计,1901—1911 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新开设资本在一万元以上的工矿企业达549 家,资本总额达12 288 万元,分别是1895 年前30 年总和的2.7 倍和3.4 倍[30]。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实业救国、教育救国思潮的迅速兴起,使得世人逐渐清楚地认识到要使国家富强,发展实业,培育相应的技术实用人才是首选。大实业家、大教育家张謇进一步提出了实业教育救国的主张:“夫世界今日之竞争,农工商业之竞争也,农工商业之争,学问之竞争也。”[31]这里“学问”自然是指发展农工商业所需的实业知识。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上有国家的提倡和推动,下有民众的响应和支持,全社会形成了兴办实业教育的合力,因此实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新政时期实业教育的发展情况由于资料不全,很难看清全貌,现仅从学部学务司统计的1909 年全国实业教育的发展情况窥见一斑。“1909年,全国高等农业学堂5 所,学生530 人,中等农业学堂31 所,学生3226 人,初等农业学堂59 所,学生2272 人;高等工业学堂7 所,学生1136 人,中等工业学堂10 所,学生1141 人,初等工业学堂47 所,学生2558 人;高等商业学堂1 所,学生24 人,中等商业学堂10 所,学生973 人,初等商业学堂17 所,学生751 人;实业预科学堂67 所,学生4038 人。总计实业学堂254 所,学生16 649人”。[32]在上述的实业学校中,坐落在湖南醴陵的一所陶瓷类实业学堂便是其中之一。1905 年,冬“湖南官立瓷业学堂”成立,熊希龄担任该学堂监督,设址在醴陵姜湾神农殿,首期向“各窑户中挑娴熟工作者数十人为速成班”,同时招收艺徒班。该校是目前我国史料所能证实的最早陶瓷类实业学堂,开创了我国近现代陶瓷教育的先河。
“维新运动”期间,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图2-13)与帝党结合,通过光绪帝发布了200 余条除旧布新的上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各个方面。其中,有关文教方面的谕令约占三分之一,其中文教方面的一部分就包含了实业教育。“维新变法运动”虽然最终以失败告终,但随后的“新政”大多却以“维新”为蓝本。促使中国学校教育和学校陶瓷教育正式踏上了近代化征程。由于清政府始终不肯诚意改革政体,致使“新政”无法发挥出其应有的功效,最终也没能挽回其走向灭亡的命运。但这些措施在客观上还是促进了中国近代陶瓷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
图2-13 戊戌六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