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具有重要引领意义的概念,这将是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观察中国发展、理解中国国际立场的“航标”。伴随这个概念同时出现的另一个论断是对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升级阐述。[3]这个新的概念和论断以及相应的措施要求构成了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方面,其作为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必然会在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产生重要影响。

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节点上,中国知识分子如果想立于时代之潮头,发出思想之先声,就必须认真观察和思考这个新时代的需求。研究新时代的需求应当通古今之变化,深刻洞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作出准确研判,结合国内实践和国际实践进行总结归纳、反思论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然会广泛且鲜活地体现和渗透到当代中国各方面的社会生活中,演绎成各领域、各门类的理论知识。其中,具有鲜明中国特质的国际法治思想会构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融入中国国际关系思想、外交思想的大框架中,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和世界格局的演变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当今国际法发展现状来看,我们只有把握好国际法的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关系的主旋律,对法律价值、法律形式、法律发展的步骤有清晰的掌握,才能在更好地维护中国自身利益的同时,找到对其他国家的利益更为合适的尊重和维系方式。

十九大报告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概念,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实施手段,数次提到了合作、共赢的国际秩序理念。[4] 这实际上是中国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时代确定和开展外交事务的重要原则,是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新时代所确立的国际关系新思路;在国际法上,也是国际法治中国观念、中国话语、中国方案的重要锚点。根据这些论述,中国的国际法治思想是在中国发展与世界的新坐标点上,中国对国际法治的发展方向所提出的观念建议和规划方案。(https://www.daowen.com)

从概念的层次上分析,国际法与国际法治的关系主要有三个差异:第一,静态与动态的侧重点不同。国际法和国际法治虽然都有“规则”和“规则的运作”两方面内涵,但国际法更侧重静态的规范,而国际法治更强调规则的动态运行。换言之,当人们谈论国际法的时候,主要指的是一种规则、制度,它处于相对平面的状态。当论及国际法治的时候,主要强调制定法律、实施法律的过程,以及司法程序。[5]第二,两者的价值主导不同。国际法可以是价值无涉的客观描述,但国际法治必须是包含价值导向的主观期待。国际法是多个维度的,它既具有伦理导向,也是纯技术性的。但是,当分析国际法治时,各项指标中都涵盖着一些价值追求。在考察规则时,符合国际法治要求的规则应当是好的法律,应当反映所有国家对当今世界的美好愿望。在分析规则的运行时,现代国际社会必须构建起公正有效的立法、监督、司法系统,各系统运行必须顺畅且能够形成善治,法治反对强权政治。[6]第三,国际法和国际法治所面对的历史阶段存在差异。国际法涵盖的时期不仅包括现代的国际法体系,而且包括许多历史阶段和形态。国际法在其发展早期主要反映资本主义国家的意图,而现今的国际法不仅包含发达国家的思想,也囊括发展中国家的思想。与之相对,在国际社会推行法治的观念并不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理想。法治理念意味着超越传统,在现代化的语境下追求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公正合理的待遇。在国际关系的进化历程中,国际法治的观念和主张直到20世纪中叶才出现,所以,国际法治应当属于一个现代的观念。国际法治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反映了国际关系的一系列现代关切。基于现代理念所认识的国际关系,中国学界可以提供许多前人所不具有的思想理念,如可持续发展、人权和国际共同体,由此推动国际关系和外交政策的良性转向。[7]

如果说,作为中国文化、中国制度、中国理念的一部分,中国的外交思想与国际事务认知同样秉持着“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的品格的话,那么,中国的国际法治理念当然也存在它的历史根基和时代背景。由此就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以及中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对中国的国际法治观带来了哪些影响;在国际法治的发展进程中,中国依然扮演着被动的接受者角色,还是已经在全球治理格局中凭借自己的积极实践占据了一席之地;中国的国际法治理念具有怎样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如何体现出继承与发展、承递与创新,如何从当初主张的“和平共处”走向现在倡导的“合作共赢”,这种历史发展轨迹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是什么;中国所倡导的国际法治观念在当前的时空环境下究竟包含哪些内容,体现了我们怎样的认知变化。本文拟通过对社会环境审视、历史逻辑分析来探究中国的国际法治观,主要以国际法的一般理论和中国外交史的研究为基础,依据前人对中国传统文化和当代外交思想的总结与归纳,判断当代中国对于国际法治这一概念所提出的理想和路径,而后对中国的规范和实践进行考察,以期得到相应的答案。由此,推进学界对中国国际法治思想观念的认知和研讨,在更为广阔的时空视角下对中国国际法的状态研判和实践方向有更进一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