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时代背景下兴业银行践行赤道原则的优化路径
无疑,作为一种 “私政府立法”,赤道原则在各大金融机构的实践中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强制力的缺乏。虽然赤道原则的第三版在许多方面都得到了提升,但缺乏强制力这一固有缺陷还是深深地烙印其中,这同样也体现在我国兴业银行践行赤道原则的过程之中。由此,尽管兴业银行在成为赤道原则金融机构之后产生了可观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绩效,但仍然存在着值得改进和优化的地方,而当前越演越烈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软实力”“硬实力”的协调发展等要求,则不仅对兴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为其指明了进化方向。
一是通过由内而外的理念和市场力量推动对赤道原则的实施。虽然所有权绝对化的理念已经在国际社会一波又一波的声讨和运动当中被逐渐弱化,但我们仍然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个“理性人”,追逐利益依然是市场机构不可磨灭的本能,而上文的分析也表明,在某些情况下经济效益将成为推动机构践行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基础之一。故而,通过市场的力量推动兴业银行对赤道原则的践行显然是最有效的督促方式,当前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的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实际上已经为这一方式提供了很好的环境。就兴业银行本身而言,其应当注重将赤道原则所倡导的“保证融资项目良好的环境和社会影响”这一理念通过不断的重复行为内化为企业文化,将履行赤道原则成为一种“本能”而非“贴标签”式地实施。
二是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赤道原则在兴业银行国际融资项目中的适用,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形象。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仅有2014年开办的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其在境外融资方面仍然主要以国际银团贷款的方式进行,这显然制约了其在国际层面适用赤道原则开展融资的能力,无益于我国金融机构国际形象的提升。由此,兴业银行加快“走出去”步伐,助力我国实体企业的走出去和海外投资,并在其主导的项目中适用赤道原则,开展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赤道原则项目上的合作,从而进一步完善对赤道原则的实施,就成了必然的前进方向。
三是加强赤道原则适用下的绿色金融创新,与当前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形成制度合力。虽然兴业银行首创了多个诸如低碳信用卡、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绿色融资工具,但根据兴业银行2016年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其绿色金融融资余额仅占各项融资余额综述的14%左右。由此,在当前着力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的政策背景下,兴业银行无疑应当大力提升适用赤道原则的融资项目的覆盖率。
四是协调适用赤道原则。按照对环境和社会影响程度的不同,赤道原则将金融机构的融资项目划分为A类(有潜在的重大影响)、B类(可能造成一定影响)、C类(轻微或没有影响)三个类别。根据兴业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年末,其共有307笔适用赤道原则的融资项目,而在这307笔项目中,C类项目仅有两笔,其余均为A类和B类项目。此种项目类别适用上的不平衡,显然需要兴业银行在项目筛选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其环境和社会标准,更加严谨和全面地执行赤道原则。同时,兴业银行还应当注重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赤道原则Ⅲ的第5条原则要求对A类和B类项目构建一个有利益相关者持续参与的机制,但除了兴业银行官网的“可持续金融”栏目、《可持续发展报告》、《从绿到金——社会责任专刊》、兴业银行赤道原则微博等相关的公众沟通平台之外,我们并没有看到有专门、正式和针对某个A类或B类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的信息。故而,一个常态化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之构建,对兴业银行更好地践行赤道原则显然大有裨益。
五是推动信息和利益的共享。作为我国大陆第一家和加入时间最长的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兴业银行虽然每年都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但在报告的质量上却有所欠缺。例如,兴业银行在2009年之后不再发布单独的赤道原则执行报告,而将相关内容置于每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当中,这造成的结果是其执行赤道原则相关信息的大幅锐减,在每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仅有3~4页,远不能满足民众对相关信息的需求;历年披露的赤道原则执行信息格式不统一,有些关键信息并未具体展开或披露,数据和案例较为简单和匮乏;在其每年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不管是对赤道原则执行信息的披露,还是对管理、发展等方面的介绍,大都呈现出“报喜不报忧”的态势,更像是一个“变相广告”而非信息披露报告,民众很难对其进行客观评价,等等。在此方面,其优化路径应当是通过继续发布赤道原则执行报告的方式来披露信息,或者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向加强对赤道原则执行信息的披露,并固定历年的披露项目。此外,对兴业银行执行赤道原则所产生的效益之分配不能仅仅存在于利益相关者之间,毕竟很多时候其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是全国乃至全球性的。典型的例子便是在对外捐赠方面,兴业银行应当确定一个捐赠比例,并在此基础上每年按照一定的幅度增长,而非继续表现为在表13中呈现的历年数据不一,大起大落的随意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