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时代背景下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和国内立法的互动效应分析
无疑,我国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融入世界经济、推进制度创新、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等要求,天然地蕴含着开展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国内制度互动的诉求;而反过来,制度互动所产生的良好效应,对我国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国内制度的完善也将大有裨益。整体来看,制度互动的有效性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功利性互动(utilitarian interplay)、规范性互动(normative interplay)和观念性互动(ideational interplay),而在这每一种互动类型当中,既有可能是“支持性的”(supportive),也有可能是“阻碍性的”(obstructive)。[255]
功利性互动,是指某一制度的具体程序或者规则将会对另一个制度内的行为选择的成本以及收益产生变革性影响的制度互动,主要是通过提供守约激励或增加违约成本的方式,来影响行为体对制度的选择。企业在参与某个社会责任标准或者依据更新换代的标准进行机制改造,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者按照新的指数编制报告之时,无疑将会大大增加其行动路径、信息采集和披露等方面的成本。但在企业社会责任被广泛接受,且不断进化的情境下,企业付出的这些成本,事实上成为可能促进其更好发展的充要条件,这对于在金融全球化趋势下亟须提升软实力,更好地参与全球竞争的我国金融机构而言则更是如此。例如,我国兴业银行加入赤道原则和根据新版的赤道原则进行制度升级,均为其带来了短期的人力、物力成本,但该行为在当前全球社会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吁下却显得理所当然;并且,这一行为能够与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基本方略相契合,将可能产生更为巨大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绩效,这无疑是对兴业银行守约的最佳激励,此种循环将产生一种“支持性”的互动。又如,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于2008年开始举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际研讨会,截至2017年,一共举办了十届。该会议邀请了国内外的诸多机构和专家参与,旨在讨论撰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时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以及推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路径,有着较大的国际影响力。[256]金融机构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根据研讨会的结果或其他新的指引编制社会责任报告,显然将会增加短期成本,但此种顺应潮流的行为能够提升其企业形象,并可能获得良好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效应,产生一种“支持性”互动。
规范性互动,是指一种制度可以通过某一议题内什么是正确或者合适的行为的认知来强化或者改变另一种制度的安排。例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全球金融监管者产生加强监管的共识,同时认为2004年实施的《巴塞尔协议Ⅱ》并不能很好地控制风险,经过多年的博弈,对《巴塞尔协议Ⅲ》的修订已经于2017年12月完成,并将在2022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可以预见的是,其有关修改信用风险计量方法、信用估值调整、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限制某些方面内部评级法的运用等修改将对各国的相关法律产生深远影响。但就我国来看,当前商业银行遵循的资本监管规定主要是银监会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迄今为止尚未进行变更,即便是巴塞尔协议在这期间已经进行了十几次修订,这显然是一种“阻碍性”的互动;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向来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表现,国际劳工组织的《废除强迫劳动公约》《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禁止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建立旨在保护劳动环境、条件和劳工权利的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认证标准SA8000等均是对该问题的良好回应,我国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之颁布或修订均受到了类似国际规则的影响[257],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也均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关的规定[258],这些规则在事实上对金融机构更好地保障劳工权益产生了极大影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深刻揭示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发展的宏观路径,深化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认识。[259]在此指导下,我国当前的众多制度均很好地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要求。
观念性互动主要描述的是一种制度相互学习的过程,各制度之间通过增进对某个特定的议题或者行为模式在目标优先性或者实现方式等方面的认知来进行制度间的学习。其具体模式包括两种:(https://www.daowen.com)
一是增加社会或者政府对于对象机制规范内容的关注,从而推动更多的政治或者民间力量来发展或执行这一制度。例如,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温室气体大量排放会导致全球变暖,进而破坏全球气候系统,对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认知开始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基于此种认知,一个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不利影响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应运而生。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对该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并将此种认知和关注,通过包括《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等在内的一系列控制本国影响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的规范,在实践中不断深入和强化。同时,我国于2011年开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权也在2017年年底正式启动。有机构预测,全国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市场市值总规模有望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若考虑期货等衍生品,交易额规模可达5000亿元人民币。②赤道原则是金融行业共同认可的“一套在融资过程中用以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所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基准”,其所体现的注重融资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平衡利益相关者利益、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等理念,以及项目标准、评估细则等方面的具体设定受到了我国官方的重点关注。不仅与IFC开展合作来研究绿色信贷在我国的实施,鼓励国内机构参与赤道原则,树立和深化对可持续贷款的认知,同时也将这些理念和基准在《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等规定中反映出来,以此推动我国金融机构在开展融资项目的过程中树立控制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意识并付诸行动。
二是通过政策创新或成功经验的推广来提高对相关问题解决方案的认识。例如,作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议题最具影响力的行业垂直网站,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自2008年起连续十年发布金蜜蜂企业社会责任——中国榜。目前已经有3000多家企业主动参加活动,291家企业成功入选成为“金蜜蜂企业”,“金蜜蜂企业”已经成为中国负责任企业的代名词。[260] 从2009年到2017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连续九年发布了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并连续七年组织开展社会责任工作评估活动,成为行业和社会所广泛认可的责任品牌,在2016年的“《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暨社会责任工作表彰会”上,其对获得2016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最佳公益慈善贡献奖、最佳民生金融奖、最佳绿色金融奖、最佳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奖、最佳社会责任管理者奖、最佳社会责任特殊贡献网点奖以及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的机构与个人进行了表彰,起到了很好的经验推广之作用。[261]联合国环境部门对我国蚂蚁金服的“蚂蚁森林”计划进行了宣扬,其认为蚂蚁金服基于其庞大的客户群体,设计了一个计算每个用户日常碳排放程序,当客户减少的碳排放量达到一定数量之时,蚂蚁金服与其合作伙伴便会在沙漠化地区种植一棵真正的树。该部门负责人表示“这表明数字金融在动员民众支持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拥有巨大的未开发的力量”。[262]此种连续性或间断性的,将某个或某几个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案例,作为典型事件进行宣传推介或给予荣誉性称号的方式,无疑有助于金融机构对履行社会责任认知的提高、理念的强化以及在实践中的履行方式之创新。
总体而言,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内立法与我国参与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际立法在互动的效应上处于对立统一状态:一方面,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程度相对不高,国内与国外在各种环境与条件、理念、操作、对象等要素上存在差异,两者必然表现出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斗争性;另一方面,以它们的斗争性为前提,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内立法与我国参与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际立法之间又呈现出一种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统一性。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际立法所把握的宏观方向以及由此推动的相关文本的构建和实践的适应性发展,不仅可以使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内立法更具时间、空间上的有效性,更为国内立法提供了“合法性”来源。同时,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内立法既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国际立法提供了一般文本渊源,也给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国际立法注入了国内实施的强制力,将国际立法的文本以及行动通过国内立法的模式贯彻下来,促进其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