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负面影响

三、成功的负面影响

悖论的是,各种多边机构的挂钩力量的减弱可能伴随着其有效性的提高[91]。对于那些最初对这些机构不感兴趣的国家,以及那些认为这些机构不会带来短期利益的国家来说,该机构的有效性是一种代价。随着这些机构的稳固,各国可能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它们遵守这些机构的规则,无论是关于贸易、人权、投资保护还是刑事司法的规则。国家的政策选择可能在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庭和裁判庭以及在国内法院面临挑战。与某一机构的成员资格有关的代价可能包括经济制裁、赔偿裁决、司法批评、非政府组织的羞辱和压力,以及国内的消极公众舆论。关键是,对于从该机构获益很少的国家来说,即使是负面的宣传也足以让退出变得合理,特别是如果退出的成本看起来很低的话。考虑退出《罗马规约》的非洲国家可能已经跨过了这一门槛。鉴于其他国家对国际刑事法院不一致的承诺,它们可能已经意识到,退出ICC的成本也将很低。在美洲国家间人权制度方面,委内瑞拉也可能跨过了这一门槛。[92]退出不太可能对马杜罗政府本已极低的人权声誉造成相关损害,这让政府没有理由继续坚守协议而面对持续羞辱。菲律宾的杜特尔特政府在国际刑事法院、联合国和其他机构方面可能也在考虑类似的问题。至少,杜特尔特总统的退出威胁,[93]可能会改变那些不愿失去有限筹码的批评者的看法。

当然,至少对某些国家来说,越来越有效的机构应该提供一些益处。各国可以依靠WTO来保证它们通过交易所获得的利益得到保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成员国受益于航运、渔业和采矿得到增强的安全与稳定。所有这些好处都应该增加退出和/或不遵守的成本。问题是,这种计算对该机构的许多成员来说都是真实的。随着如此多的国家依赖这些机构的持续成功,“搭便车”成为一种切实可行的战略。(https://www.daowen.com)

各国知道,它们可以退出、违反或者对协议作弊,但又不使之瓦解。其他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太多,中国、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能够严格执行WTO规则,知道整体协议和它们得到的利益不会消失。特别是,这些国家已经通过谈判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这些协定与WTO规则很难保持一致。但很少有人挑战它们,[94]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们担心一个成功的挑战会破坏它们自己的协议或者整个WTO。最好让每个人都故意无视这一问题。同样,英国一直依赖WTO的持续存在及其规则来证明英国退欧是合理的,并在与欧盟其他国家的谈判中把WTO及其规则作为筹码。[95]美国长期以来能够依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创造的稳定,即使它还没有加入。[96]中国基本上无视常设仲裁法院对于中国在南海的行为所做的不利决定,[97]因为中国知道它在世界其他地方仍将从中受益。[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