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临床表现

四、临床表现

1.典型肺炎的临床表现

(1)发热:热型不一,多为不规则发热,也可为弛张热或稽留热。新生儿、重度营养不良患儿可不发热。

(2)咳嗽:早期为干咳,极期咳嗽可减少,恢复期咳嗽有痰。新生儿、早产儿可无咳嗽,仅表现为口吐白沫等。

(3)气促:多发生于发热、咳嗽之后,呼吸浅表、呼吸频率(respiration rate,RR)增快(<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50次/分;1~4岁,RR>40次/分)。需除外因发热或哭闹等因素对呼吸频率的影响。

(4)呼吸困难:呼吸频率增快,口周、鼻唇沟和指(趾)端发绀,伴辅助呼吸运动,如鼻翼翕动、点头状呼吸、三凹征等。

(5)肺部固定细湿啰音:早期可不明显或仅呼吸音粗糙或稍减低,以后可闻及固定的中、细湿啰音,于哭闹、深呼吸时更为明显。病灶融合扩大累及部分或整个肺叶时,可出现相应的肺实变体征。如果发现一侧肺有明显叩诊浊音和(或)呼吸音降低,则应考虑有无合并胸腔积液或脓胸。

2.重症肺炎的临床表现 重症肺炎除呼吸系统严重受累外,还可累及循环、神经和消化等系统,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

(1)呼吸衰竭:早期表现与肺炎相同,一旦出现呼吸频率减慢或神经系统症状应考虑呼吸衰竭可能,及时进行血气分析。

(2)循环系统:可发生心肌炎、心力衰竭。肺炎合并心衰的表现为:①呼吸频率突然加快,>60次/分;②心率突然加快,>160次/分;③突然极度烦躁不安,明显发绀,面色苍白或发灰,指(趾)甲微血管再充盈时间延长;④心音低钝,奔马律,颈静脉怒张;⑤肝脏迅速增大;⑥少尿或无尿,颜面眼睑或双下肢水肿。

以上表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者即应考虑心力衰竭可能。

(3)神经系统:在确认肺炎后出现下列症状与体征者,可考虑为中毒性脑病。①烦躁、嗜睡,眼球凝视;②球结膜水肿,前囟隆起;③昏迷、昏睡、惊厥;④瞳孔改变:对光反射迟钝或消失;⑤呼吸节律不整;⑥有脑膜刺激征,脑脊液检查除压力增高外,其他均正常。

在肺炎的基础上,除外高热惊厥、低血糖、低血钙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脑炎、脑膜炎),如有以上①②项,提示脑水肿,伴其他1项以上者可确诊。

(4)消化系统:轻症者常有食欲缺乏、呕吐、腹泻等,重症者可引起麻痹性肠梗阻,表现腹胀、肠鸣音消失。消化道出血时可呕吐咖啡样物,大便隐血阳性或排柏油样便。

(5)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可表现为血压下降,四肢冰凉,脉速而弱,皮肤、黏膜及胃肠道出血。

3.住院或转院指征 符合下列(2)(3)(7)3项者,需考虑重度肺炎。若具备1项者需收住院或转至上级医院治疗。

(1)呼吸空气条件下,血氧饱和度(SaO2)≤0.92或有中心性发绀。

(2)呼吸空气条件下,RR≥70次/分(婴儿),RR≥50次/分(年长儿),除外发热、哭闹等因素的影响。

(3)呼吸困难:胸壁吸气性凹陷、鼻翼翕动。

(4)间歇性呼吸暂停,呼吸呻吟。

(5)持续高热3~5天不退者或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先天性呼吸道畸形、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等基础疾病者。

(6)胸片等影像学资料证实双侧或多肺叶受累,或肺炎突变并发肺不张、胸腔积液或短期内病变进展者。

(7)拒食或伴有脱水征。

(8)家庭不能提供适当、充分的观察和监护,或2月龄以下的肺炎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