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多元化评价模式培养学生自主性

二、用多元化评价模式培养学生自主性

(一)评价主体实现多元化

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教师通常是评价的唯一主体,新课程标准把被评价者看作参与评价的主体,提倡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结合起来。学生用过自评和互评,了解到所学内容的要求和目标,发现自身在学习方法和策略上的不足,从而更好地提高学习效率。教师对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学习兴趣、态度和学习策略的评价有助于教师了解教学效果和帮助学习者制订更完善的学习计划。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增强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同时也会促进学生的参与性,使学生的自尊心和个性得到张扬,从而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

(二)评价方式要多种方法相结合

很长时间以来分数是我国教育体系对学生评价的唯一标准,导致了很多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创造性发挥被限制。因此,应将丰富多样的评价形式引入教学实践中来。比如设立一些进步奖、发明奖、学科突出奖等等。将过程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将考试成绩评价和基本能力评价相结合,开发新的评价形式。多鼓励,少批评,使学生家长不再只关注考试成绩,而更注重过程性评价,并将综合性评价融入教学生活中,做到教评相长,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提高评价的效率。

(三)评价内容从片面转为综合

形成性评价中的评价内容应该对学生平时的表现和学习成绩综合评估,其中不仅包括每次考核成绩的浮动,还应该包括学生课堂和课后的表现,学生的预习、复习态度以及作业完成情况观察,对学生学习的兴趣态度和自主学习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判。可以用建立成长记录袋的方式记录学生成长的动态过程,将学生的进步表现、创新发明等等都收入袋中,使得教师能从多层面、多角度关注学生的学习以及能力的发展,有目的地对学生的学习策略、发展方向给予正确指导。

以往,学校和家长只看重成绩好坏,唯分数论优劣,但在新课程背景下,对于除规定课程外的其他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动手能力强的或者在研究性实践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学生也应当给予重视和鼓励。素质教育的推行离不开新型的评价模式,多元评价模式在全面实施上还需要探索更多形式和途径,这就需要我们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充实这种评价模式,对学生的能力进行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价。需要教育工作者们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组织好校本资源,多元化开展、深入研究,使多元化评价模式在新型教育改革的实施中真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