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职责分工

3.2 职责分工

在履行第2章(通用管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相关参建方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车站工程与前期工程的衔接协调,主要包括工序协调、工期协调,办理诸如运营线路、重要(保护)建(构)筑物、重要管线等保护区域施工手续,确保及时为车站施工创造条件;在开工前,还应组织开展房屋检测、设计方案的安全评估工作、现场灰线复测等。

(2)勘察物探单位应重点做好基坑开挖周边的管线排摸,尤其是高压煤气、大口径原水管、军用光缆等。

(3)设计单位应重点优化超深基坑的设计方案、重要管线的保护方案等。

(4)施工单位应重点优化超深基坑的施工方案、重要管线的保护方案等,组织相关的方案评审并切实落实,确保顺利实施。

(5)在基坑工程(含出入口、风井等附属结构工程)的围护结构施工之前,监测单位应完成测点布设、验收,并完成初始值的测定(须独立两次以上),过程中做好测点保护及周边重要(保护)建筑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