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4 装饰
1.接口
(1)装饰单位需向通信系统提供装修标高数据。
(2)施工期间站厅、站台及通信机房需提供足够的临时照明及临时用电。
(3)通信系统向装饰单位提供通信终端设备图纸。
(4)装饰单位根据通信设计提资负责预留单体建筑墙体以及车站站厅、站台、设备层墙体和吊顶上的建筑装饰通信孔洞,预留嵌墙安装通信终端箱体预留孔洞,负责嵌入装饰面通信终端设备处的检修孔(门),负责组织终端设备统一协调布放。
(5)出入口市话引入孔位置装饰面需开检修孔,卷帘门箱体两边需开检修孔。
(6)所有嵌墙安装终端箱体的预埋高度,根据设计要求安装,装修单位配合预留孔洞。
(7)通信机房内灯具应安装在设备的前、后方,不能安装在设备的正上方。
(8)通信机房内地面应平整、光洁、防潮、防尘,水泥地面应刷绝缘漆。
(9)通信机房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至少一个双开门。
(10)机房内防静电地板必须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铺设,以免损坏地板。
(11)车站设备层站房内过墙、走廊处预埋钢管或线槽。
2.管理要求
(1)图纸到后一周内现场核对需装饰预留的部分孔洞,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整改;通信专业施工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对孔洞进行封堵,封堵完成后本专业要对封堵质量予以确认。
(2)装饰单位按照进度计划完成通信机房装饰工作并具备交房条件,双方填写交接表确认状况。
(3)禁止在机房内切割作业。
(4)机房内孔洞封堵及防水处理需做好书面确认。
(5)设备房、公共区吊顶上灯带和导向指示牌等的平面位置和立体高度不得与通信扬声器、天线、摄像机、监视器、显示屏冲突。
(6)各安装通信电缆爬架处和高架车站站台下电缆夹层侧墙安装弱电托架位置不应使用空心砖(应实心),以便固定爬架和托架。
(7)静电地板遇到镀锌钢槽时,支撑应避开镀锌钢槽,禁止支撑安装在钢槽盖板上或压在电缆上,如无法避开,应使用加长横梁支架跨过钢槽。
(8)通信系统施工完成后需恢复拆除的吊顶,并做好清洁(图10-4—图10-7)。

图10-4 紧急电话预留孔

图10-5 摄像机预留孔

图10-6 机房双开门

图10-7 机房照明